【獨媒報導】玻璃飲料容器生產者責任計劃於去年5月1日全面實施,供應商須向環保署登記,並繳付容器循環再造徵費,每公升為0.98元。環境及生態局數字顯示,2023年廢玻璃樽的收集量較2022年增加16%,回收率則仍在統計中,料比2022年的23.4%略增,惟僅及立法時的五成目標有一段距離。有環團認為計劃處於樽頸,亦只停留於徵費,未有給予生產商回收目標,市民亦欠缺回收誘因,盼當局就計劃作檢討。
2023年廢玻璃樽收集量為22,670公噸,較2022年的19,530公噸增加16%。2022年回收率則為23.4%,2023年的回收率仍在統計中。綠色和平項目主任譚穎琳在港台節目認為是良好進展,但認為與政府訂立的五成目標有距離。她指計劃「只係徵費」,未有給予生產商回收目標,責任反而落在回收商,市民亦欠缺回收誘因。譚穎琳認為生產商不應只給錢了事,而是需訂立減廢量及回收率目標,包括推動玻璃樽循環再用。
譚穎琳又形容目前回收量處於樽頸,每年增幅逐年減少,盼政府就計劃作檢討。
徵費收入方面,環境及生態局在2023年5至12月收到5,400萬徵費,計劃的運作開支在2023/24年度則為5,680萬,即很大機會收支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