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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嶼望東灣削坡斬樹 規劃署又無法執法

南大嶼望東灣削坡斬樹 規劃署又無法執法

位於南大嶼芝麻灣半島的望東灣,長春社最近發現一幅劃作綠化地帶的私人農地,有大規模土地平整,大量植被遭剷走,初步估計涉及面積至少約1.5公頃。我們早年曾跟進過望東灣同一幅地上的環境破壞,以及骨灰龕發展項目,質疑當時有人企圖「先破壞後發展」,事隔10多年,類似的問題是否又再度在望東灣歷史重演?

望東灣座落芝麻灣半島西岸的天然海岸線,背靠南大嶼郊野公園,風景怡人。根據二月底我們在現場所見,綠化帶內至少有兩部工程車,其中一部工程車正在山坡上進行平整,估計工程範圍仍在擴大,不少山坡泥土已外露,樹木枯枝散落一地;近小徑的位置有帳篷搭建;另外,破壞地點以西為前旅舍,由香港青年旅舍協會經營,村內告示版上,貼有一張由離島地政處在去年12月2日發出的告示,指該地「現正考慮以短期租約方式批出一幅在大嶼山望東灣丈量約份第337L約的政府土地,營運永續生活體驗與自然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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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社圖片

以下我們嘗試整理一下整幅綠化地帶的「破壞史」:

📌2009年11月: 現址山坡不少樹木被斬、植被遭移除
📌2010年1月: 削坡範圍進一步擴大至政府土地
📌2010年初: 鄉議局透露向發展機遇辦事處提交計劃書,在望東灣山坡興建多幢低密度園林式海景骨灰龕[註1],有報導更指數量多達10萬個[註2]
📌2010年7月: 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土諮會)討論望東灣私營骨灰龕項目,申請人為仁展有限公司(仁展)。討論過程中,委員亦對可能曾經發生的「先破壞、後建設」活動表達强烈關注。這些活動涉及未經許可的工地平整工程及移除有關地段的植物。委員指出這些活動將不會贏得委員會對有關發展項目的支持
📌2011年2月: 仁展向城規會提交改劃申請(編號:Y/SLC/2),建議提供66,000骨灰龕位,分別向政府及鄉議局贈送30,000個及6,000個龕位
📌2011年8月: 仁展向城規會再度提交改劃申請(編號:Y/SLC/3),骨灰龕位減至55,000個
📌2011年11月: 根據發展局發展機遇辦事處文件,該骨灰龕項目不獲土諮會支持,同意辦事處應停止提供一站式服務予該項目[註3]
📌2012年10月: 仁展向城規會三度提交改劃申請(編號:Y/SLC/5),共提供骨灰龕位5,000個及15,424個骨灰甕
📌2012年12月: 城規會否決骨灰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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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社圖片

根據可持續大嶼藍圖,「北發展南保育」雖然是大嶼山規劃的總體原則,不過南大嶼沿岸持續有不少破壞,原因之一是整個南大嶼一直沒有發展審批地區圖覆蓋,因此望東灣今次的破壞,規劃署再次「執唔到法」。

多年來環團一直要求政府堵塞規劃漏洞。現時在討論精簡《城規條例》的工作之上,發展局同時提出引入「受規管地區」,讓規劃署可以就違例發展採取執管及檢控行動,以保護有關地區免受環境破壞,並保育其生態環境,原則上建議值得支持,如望東灣一類位於南大嶼,又貼近郊野公園的環境,好應該盡快劃作「受規管地區」。

翻查《2022年發展(城市規劃、土地及工程)(雜項修訂)條例草案》就「受規管地區」的實際條文,指「當受規管地區指定有效時,任何人不得在有關受規管地區進行或繼續發展」,除非「在該地區進行的該發展,屬關鍵日期前用途」,而根據現時的定義,「關鍵日期」是指 2022 年 12 月 9 日,簡單而言,新措施無法取締「關鍵日期」前破壞行為,望東灣的破壞若在「關鍵日期」前已出現,當局或仍然無法執法。政府趁今次修例除了要「止血」阻止更多環境破壞,同時都應研究修訂該「關鍵日期」,避免放生之前的破壞行為;又或者設機制在指定時期內終止不符規劃的用途,或改作符合規劃的用途。

註1: 太陽報 - 鄉議局倡望東灣建私營骨灰龕(2010年5月18日)
註2: 壹周刊 - 發叔絕橋豬籠入水 鄉地變百億骨灰場(2010年8月12日)
註3: 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 - 發展機遇辦事處工作進度報告 (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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