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擬放寬桌球館限制,准8歲以上青少年進入持牌桌球館,並須在晚上11時前離開,亦准著校服學生進入,預計明年首季生效。立法會一個委員會討論相關修訂,多名議員轉達家長和校長憂慮,例如姚柏良稱桌球館很多人「食煙講粗口」,民建聯陳勇就指建議有助「夜經濟」,但擔心小孩單獨前往會出意外,建議政府訂指引規定家長或監護人陪同。文體旅局承諾多巡查,不排除調整桌球館發牌條件,又強調曾諮詢保安局意見,「如果桌球館係犯罪溫床,相信保安局不會贊成放寬。」
現時的《遊樂場所規例》禁止未滿16歲的人士在晚上8時至翌日早上10時進入持牌桌球館,亦禁止任何穿著校服人士進入。當局建議修例容許滿8歲以上人士,在早上7時至晚上11時,進入領有牌照的桌球館參與訓練、比賽或與桌球相關的活動,另外亦容許穿著校服人士進入桌球館。
文體旅局稱「放開晒都得」 惟有聲音反對
幾乎所有發言的議員都表達支持放寬,不過部分議員就要求不設年齡限制,管浩鳴質疑如果局方認為桌球運動本身無問題,「點解限年紀咁得意」,理應不設年齡限制,他又問於桌球室的犯罪數字。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常任秘書長黃智祖稱,「如果你問我,完全放開晒都得嘅」,不過在諮詢兒童事務委員會後,該會認為小朋友「唔好太夜瞓」,當局要取平衡「令有關注嘅人可以安心」。
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
黃智祖又指,過往康文署收到的豁免書申請,年齡約在9至15歲之間,認為定在8歲是合適年齡。他又表示沒有桌球室的犯罪數字。不過他指曾諮詢保安局意見,若對方認為桌球室是「犯罪溫床」,相信局方會反對建議。按立法會文件,保安局及教育局等多個部門對建議的立場是「沒有意見」。
巡查僅發現輕微違規 未上法庭無判例
至於現時《遊樂場所規例》的執法情況,陸瀚民問及現時若有學生發生違規進入桌球館罰則為何。康文署副署長徐曉露指根據近年巡查,並未發現有任何桌球館違反年齡限制,她指罰則要待法庭判處,而近年未有案例。黃智祖補充,近年巡查「無咩大型違規情況」,即使有違也屬「好 minor(輕微)」,他承認新例放寬後會「加強少少巡查,唔會令家長擔心」。
民建聯陳勇就指,放寬桌球館年齡限制雖然可以「促進夜經濟」,不過部分區域的桌球館在唐樓,附近有麻雀館等等品流複雜的場所,他要求政府訂立指引,指定歲數或指定時間入場,須有家長或監護人陪同,他又指例如8歲小朋友晚上11點後尚在街上,「出咗故障,或者其他問題,只要(有)一單報導時,令到你好好動機、初心,會影響咗。」
旅遊界姚柏良亦建議加強巡查,因為社會對桌球館印象「好多人食煙,講粗口」,有不適合兒童接觸的設施。黃智祖認為在教育局等多個部門均接受下,放寬建議「可以一試,唔係去到好盡,都係去到8歲啫」,他重申會加強巡查,有需要時亦會就桌球館發牌施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