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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耀國認襲女友罪成判監4個月緩刑2年 聞判後哭成淚人

卓耀國認襲女友罪成判監4個月緩刑2年 聞判後哭成淚人

卓耀國

(獨媒報導)前港足代表隊成員卓耀國在去年襲擊當時的女友,他承認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案件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梁雅忻判處監禁4個月、緩刑24個月,兼罰款1萬元。梁官語重心長稱:「監你又坐過啦,不同罪行你亦都干犯過,希望你真係可以洗心革面。」卓耀國在聞判緩刑後哭成淚人。

案情指,卓耀國在2021年9月4日在油麻地炮台街德基大廈14樓A室內襲擊一名向姓女子,即其當時的女朋友,因而對該女子造成身體傷害。卓耀國在4月承認控罪,指對方刪除其電話中與姑母的合照,憤怒下才犯案,梁官早前押後判刑,等候索取卓的心理報告。

認罪後見醫生曾稱後悔 官一度問是否真正有悔意

27歲的卓耀國曾代表港足在省港盃上陣,曾被視為港足明日之星。他去年干犯刑事毀壞,與當時女友「淋紅油」收數,罪成先後兩度入獄

辯方律師在庭上讀出心理報告指被告同意內容,但在與醫生見面時曾稱,沒有捏住受害人的頸,後又表示收回該番說話。梁官另關注報告內容曾提及,卓耀國稱因未能聯絡私人律師,和考慮到律師費高昂、審訊期較長,遂選擇認罪,但卻稱「有點後悔」。梁官問卓耀國的「後悔」為何,即是否真正有悔意而認罪,卓耀國表示是就其所犯的事有悔意。

辯方律師續指,醫生在報告中指卓耀國不欲提及其較早前的刑事記錄,予人感覺是逃避責任,澄清由於會面屬一問一答,和對方沒有問到,所以沒有主動說明。

今年5月起任職地盤 求情稱必定洗心革面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卓耀國承認不成熟,情緒管理不當,重申深表悔意,欲就事件向受害人道歉,形容今次上了寶貴一課,希望能重新做人。辯方指出,卓耀國自今年5月11日起從事地盤工作,現時與年紀老邁的祖父祖母同住,二人需要其照顧,稱必定洗心革面,不會再行差踏錯。

辯方續指卓耀國已獲一間球會聘請,今年7月11日起成為全職足球員,他明白控罪嚴重,但希望法庭考慮到其已了解問題所在、明白家人的重要性,強調願意承擔責任,其朋友今日亦特地到法院支持卓耀國,冀法庭給予最後機會和重新出發。梁官問卓耀國現時每月的收入為何,他表示現時每月收入為4萬元。

在判刑時,梁官表示信納卓耀國認罪為真心地有悔意,對其在心理報告中的上述內容感到突兀,「點解會咁樣同醫生講」,重申被告對當時女友的行為、傷勢均反映其將負面情緒、憤怒完全發洩到對方身上。

官反問:球場上會否嬲跟住就犯規?

梁官指出,本以為像卓耀國般質素的運動員能克制情緒,反問:「相信喺球場上,你唔會話嬲跟住就犯規?」梁官表示,按卓耀國過往的背景、刑事記錄顯示其私人生活混亂,「你想要做一個成功運動員,又或者你想做返成功人士,希望你自身問題可以正視」,又點出心理報告指,卓耀國較易否定別人對自己的負面評價,「你總係覺得自己好委屈」。

梁官重申,不可讓情緒蓋過所有事,從而做出抱憾終生的行為,指卓耀國過往生活已因為其一而再再而三犯錯,「搞到一塌糊塗」,叮囑卓耀國必須做好自己,才能有條件重新出發:「監你又坐過啦,不同罪行你亦都干犯過,希望你真係可以洗心革面。」卓耀國哭成淚人,稱「我一定會」。

梁官表示,卓耀國將長處放在不適合的地方,「如果其他地方做得唔好,你幾有天份、幾有才華都無用」,卓耀國說「知道」。

官:唔好再返嚟法庭呢度 卓耀國滿面淚光說知道

梁官最後指案件量刑起點為監禁6個月,考慮到認罪扣減三分一即監禁4個月、緩刑24個月,兼罰款1萬元。梁官語重心長稱:「我希望你真係可以重新出發,唔好再返嚟法庭呢度。」卓耀國已滿面淚光,說:「知道,多謝法官。」

律政司其後指出,卓耀國期間曾違反簽保守行為令,但與該案性質不同,問梁官會否有任何命令,梁官表示不作命令執行簽保守行為。

卓耀國在離開法院時仍顯得甚為激動,他主動對《獨媒》記者點頭,並說多謝。

案件編號:KCCC276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