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審計署2020年《審計報告》指港協暨奧委會有管治問題,包括未列明運動員選拔準則和上訴機制,港協同年組成「獨立督導委員會」督導「體育總會機構管治小組」,檢討體育總會機構管治狀況及制定「機構管治手冊」,料今年9月中公布。新民黨立法會議員何敬康今日舉行記者會,就如何改善體育總會管治提出建議,盼改善後能減少負面報導。他又以「爸爸」形容港協暨奧委會、「媽媽」形容政府,兩者皆有責任監察公帑運作,以「雙親形式去監管子女(體育總會)」。
新民黨立法會議員何敬康今日舉行記者會,就如何改善體育總會管治提出建議。他倡受資助的體育總會定期與康文署報告開支及活動,包括人事及參賽支出。他又「盼」各體育總會做好體育帳目,當局亦應提供協助。
部分新興體育運動總會尚未加入港協暨奧委會,何敬康盼能放寬加入機制,並增加透明度。對於體育總會與運動員的爭議,他建議完善總會內部上訴機制,避免出現電影《少林足球》截圖的情況,即球員兼任裁判的角色衝突。以及引入第三方體育仲裁機制,設立相關委員會,引入替代爭議解決方式。選拔機制方面,何敬康認為需提高透明度並確保公平公正,容許個體運動員參與等。
何敬康認為,做法可避免傳媒報導體育總會帳目混亂及選拔不公等負面報導,令總會可專心培育人才。他又以「爸爸」形容港協暨奧委會、「媽媽」形容政府,兩者皆有責任監察公帑運作,以「雙親形式去監管子女(體育總會)」。
新民黨亦倡放寬資助體育活動的門檻、體育總會比賽參賽權力等。運動員資助方面,該黨認為需留意未獲體育總會支持但獲獎的運動員,並借鑑日本,運動員即便未獲教師證下亦可獲特別證書進入學校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