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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內地足壇反貪案今日宣判,原任中國足協主席陳戌源早前承認收賄8,103萬,今日在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他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兼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他在庭上向球迷鞠躬致歉。不過,案件令球迷關注,有份賄賂的球會是否同會遭到處分,促公布參與賄賂球會名單。根據內媒報道,法院在庭上點名指廣州恒大淘寶、已解散的河北華夏幸福、天津權健曾參與賄賂,另有至少20間球會涉案。
根據央視報道,法院經審理查明後,陳戌源在2010年至2023年,先後利用擔任上海國際港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總裁、董事長、中國足球協會換屆籌備組組長、中國足球協會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及個人在項目承攬、投資經營、賽事安排等事項上提供協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8,103萬餘元,而其中400萬元未實際取得 。
現年67歲的陳戌源,自2005年擔任上港集團總裁,其後升任董事長,在2013年主導集團收購上海東亞足球隊,後易名為上海海港,正式進入足球領域,球隊在2019年奪得中超冠軍,同年年8月22日上任中國足協主席。在早前央視的反貪腐專題節目中,陳戌源就透露,在當選主席前一晚獲兩名地方足協負責人向他送上30萬元,按「老規矩」要求多多關照,數年來更收取各球會數千萬元。
揭陳戌源曾收取9間球會賄賂 包括河北華夏幸福
法院認為,被告陳戌源的行為構成收賄罪,金額特別龐大,其在中國足協任職期間,為多間球會、地方足協在賽事安排、聯賽晉級,及裁判判罰等事項上謀取不正當利益,嚴重破壞足球領域公平競爭秩序和行業生態環境,對國家足球事業造成嚴重損害。
然而,法院披露陳戌源曾收取9間球會賄賂,涉及金額超過3,000萬元,其中最大一筆涉及已解散的河北華夏幸福的賽事安排、職位推薦及資格進入等,先後收取高達1,600萬元。
足協原副主席判有期徒刑13年 于洪臣曾收天津權健賄款
被視為陳戌源親信的中國足協原副主席、中國田徑協會原主席于洪臣,則因收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指,于洪臣非法受賄人民幣 2,254萬元,在公司經營、聯賽晉級、職務競標等事項上提供協助,在2022年4月至2023年2月,收受非法財物共計2,254萬元,其中350萬未實際收取。
控方指于洪臣「靠足球吃足球,靠田徑吃田徑」。在13年間受賄至少54次,及18項受賄犯罪事實,涉及13間球會,其中10間涉及裁判判罰、裁判安排。其中金額最大的一筆來自已解散的球會天津權健,于洪臣接受權健原董事長束昱輝的「請托」,在更名註冊、聯賽護級等提供幫助,先後收取630萬元。
法院同時披露,某中超球會在2016年球季面臨降班風險,于洪臣便安排下屬向5名中超主裁判「打招呼」,最終協助其成功護級。
足協原常務副秘書長被判有期徒刑14年 被指與某些球會勾結
除了陳戌源、于洪臣,中國足協原常務副秘書長、國家隊管理部原部長陳永亮亦涉案,他在湖北省咸寧市咸安區人民法院承認受賄罪、行賄罪等,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法院指陳永亮在過去8年間斂財51次,在2015年至2022年間非法收受20多間球會、地方足協等1,934萬賄款,並特別提到其憑藉在中國足球「老人」的地位,在中超、中甲等各級比賽中,與「某些球會」勾結,包括贏波、調整場地,球員入選國家隊等「請託」有求必應,肆意濫用權力。
中超公司原總經理判有期徒刑8年 收廣州等23間球會賄賂
另外,中國福特寶足球產業發展公司原總經理、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董錚受賄案,則在湖北省松滋市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他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作為中超公司原總經理,董錚亦被指在2014年至2021年間,非法收受廣州恒大淘寶等23間球會的賄賂,累計38次,金額由5萬至逾百萬不等。此外,曾任武漢市足球管理中心競賽部長、武漢市足球協會競賽部部長、武漢市全民健身中心副主任劉磊就以收賄罪、行賄罪併罰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
在公布判刑後,球迷在內地新浪微博議論紛紛,出現「9家足球俱樂部部向陳戌源行賄」、「足協原常務副秘書長陳永亮被判14年」及「于洪臣共收受13家足球俱樂部給予財物」,大批球迷討論,並要求公布涉案球會的名單,進行處分包括罰款,為中國足球真正「掃黑除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