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復康聯盟對2025-2026財政預算案的建議(二)
我們於上次的文章,表示政府應該採取策略性資源分配及整合,更針對地支援照顧者。同樣,在推動社區通達方面,政府亦應該前瞻部署,除了要持續投放資源,更要懂有效運用,避免公共資源分散,這樣才能在財政緊絀的情況下,仍然持續促進殘疾人士參與社區。
對殘疾人士來說,每次外出都像挑戰障礙賽,難關重重,需要左閃右避障礙物及路面不平,遇到無法跨越的情況,只能夠被逼放棄。平等地及安全地出行,看似輕而易舉,卻是殘疾人士多年來都未能完全實現的心願,最主要原因在於社區配套未及全面通達。社會雖然進步不少,可惜部份公共交通工具仍然未能實踐殘疾人士通達使用,推動全面社區參與,顯然偏離了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的核心精神,可見香港離實現殘疾人士平等出行依然相距甚遠。
其實,政府曾推出過不少與通達交通相關的資助項目,只不過成效屬差強人意,亦後繼無力。「低地台小巴試驗計劃」實行六年,至今仍然是試驗階段,數量極少,供應遠遠不足需求,並經常因壞車而停駛,部分營運商更靜悄悄地退出試驗計畫,形同「爛尾」;無障礙的士數量十分有限,亦非每款車型都適用於電動輪椅,加上其預約費用為一般的士的12至24倍,令有需要的殘疾人士卻步,拒載問題更是屢見不鮮。
香港通達交通工具數量嚴重不足,政策也未有考慮交通工具實際落地的情況,使許多輪椅人士都不能夠使用這些基本的服務。同時,現時政府有許多資助項目支持運輸業界更換新能源車種,包括電動小巴和電動的士,而事實上,環保和通達並不抵觸,絕對可以同時進行。因此,政府有必要重新檢視現行的資助項目,並整合重疊度高的項目,以資源整合的方式推動通達交通,省卻不必要的開支。故我們提出以下多項建議:
一)政府檢視現行有關公共交通工具但重疊的項目,進行資源整合,部門之間可以互相協調、共同合作;
二)因應政府目前資源緊張,建議整合現行「電動公共小型巴士先導試驗計劃」和「低地台小巴試驗計劃」,並分層級批出資助,如營運商選用通達的小巴車型,可獲得較高資助額,或日後投標新路線時,有較高分數,若只屬一般車款,則只能獲得較低資助額,務求推動新能源車種時,同時推動通達交通;
三)提供經濟誘因,例如限時免牌費、免驗車費,和維修補貼等,吸引營運商參與計劃;
四)檢視現行監察機制,加強巡查營運商的服務表現,包括壞車停駛及拒載問題,確保他們履行當初服務承諾;
五)確保承諾使用低地台公共小巴的履行相關承諾;
六)長遠而言,推動交通通達,是長遠工作,待政府日後財政漸見穩定,應設立推動通達車輛的專項資助計劃,讓營運商及車主有更大彈性引進通達車輛;
通達的交通網絡對於殘疾人士參與社區是至關重要的,特別是隨著老年人口的增加,社會對於可供輪椅上落車種的需求只會持續增加。因此,政府需要作具前瞻性的部署,把握時機,透過靈活的資源整合和調配,推動交通通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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