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政府就改善道路安全提出多項修例建議,包括規管司機在駕駛時使用的流動通訊設備數量、尺寸及位置;私家車兒童乘客必須使用兒童汽車座椅;強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帶;及強制所有騎單車人士必須佩戴頭盔等。
駕駛限用兩部電話
運輸及物流局和運輸署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就道路安全提出多項修例建議。其中包括修訂《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規例》,限制司機在駕駛時不可使用多於兩部的流動通訊設備,電話的顯示屏的對角長度不可大於18厘米(約7吋),亦不可影響或阻礙行車視線,行車使用亦只限以語言操控,不能以手接觸。當局建議罰則與現時司機在駕駛時手持流動通訊設備的相同,即45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或由法庭判處最高2,000元罰款。
當局表示,明白司機有使用流動通訊系統的實際需要,故未有一刀切全面禁止使用。不過民建聯陳學鋒認為當局理據薄弱,局方則重申司機需使用導航系統、接收實時交通資訊及「接單」,修例限於兩部是為了達致平衡。楊永杰則擔心司機使用同一部電話作行車導航及「接單」,轉換畫面時會反而增加安全隱憂,期望可放寬至三部。當局則指諮詢業界時,要求三部的聲音屬少數。
巴士乘客不戴安全帶最高罰款$5000及監禁三個月
當局亦同建議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裝備)規例》,把強制安裝安全帶要求涵蓋至新登記的巴士的所有乘客座位,日後如巴士座位已裝設安全帶,乘客必須佩戴。局方稱,考慮到巴士司機難以確保乘客於整個車程都遵守佩戴安全帶的規定,委員會建議參考現行公共小巴乘客佩戴安全帶的法例,由乘客自行負上法律責任,違者最高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3 個月。
自2018年7月起,所有新訂購雙層巴士均已在所有乘客座椅配備安全帶。當局表示,專營巴士營辦商計劃為約1,900輛現有巴士的所有上層座椅安裝安全帶,安裝工作已於2020年第三季展開,目標在3年內完成。
田北辰質疑立法成效
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則質疑措施成效,指小巴不少乘客現時皆未有佩戴,法例形同虛設。他稱早前已建議署方為小巴安裝「有聲版安全帶感應器」,「唔戴佢響就會畀人藐,多咗八、九成人戴安全帶」。局方稱感謝田北辰提供「好橋」,經測試後認為技術上可行,正研究會否將有聲感應器納入新公共小巴發牌條件之一。
強制佩戴單車及電單車頭盔
當局亦建議修例強制所有騎單車、三輪車和多輪車的人士、多輪車的乘客、機動三輪車司機及乘客,以及電單車側車的乘客必須佩戴頭盔,規定適用於所有年齡組別、馬路和單車徑等,而罰則與現時違反電單車佩戴頭盔規定的相同,警務處可向違例司機發出320元定額罰款通知書,若經法庭定罪,司機及乘客最高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
局方表示,在2012年至2021年期間,在單車徑涉及單車的傷亡人數佔整體的46%,行人路上則佔43%,局方稱明白戴頭盔會「唔舒服、無咁方便」,但希望市民安全為重。
楊永杰問到當局會否立例,規定單車使用者在單車徑以外地方踩單車需要考牌,當局指參考其他地區均無考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