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用戶體驗設計 (UX Design) 被視為一種越來越重要的設計概念和手段,它通過數據、訪問、測試和資料搜集,以使用者的角度為優先考慮設計的方向。雖然 UX 現時在科技領域擁有較為成熟的發展,但其實將此概念代入人本城市規劃,同樣能夠擔當非常關鍵的角色。
工程師和城市規劃師應該攜手合作,運用 UX 原則在設計街道時優先考慮人的行為習慣,而不是只套用工程學的思維模式在真實的行為習慣上。認知科學和人因工程學家唐·諾曼在他的著作《設計的心理學》(The Design of Everyday Things)中提到了自己作為一名工程師曾因沒有以人為先而產生失敗設計的經驗。他說:「人的每一個行為背後都夾雜著非常複雜的原因。但當某些人沒有考慮到這些因素時,就會誤以為事情很簡單。某些工程師錯誤地認為邏輯能解釋一切:『如果人們遵從使用說明,一切都會運作正常。』而當設計出現失誤時,他們就會歸咎於使用者。」當使用者對設計感到困惑時,這意味著該設計的 UX 出現問題。如果設計為使用者帶來不便,使用者自然會選擇走出便利自己的路。唐.諾曼還強調說:「大多數工程師的設計問題在於太過合乎邏輯,我們必須接受人類行為本來的樣子,而不是工程師想像的樣子。」
例子就如3月屯門鄉事會路接連發生的兩宗行人致命車禍,運輸署在回覆街道變革的關注時表示:「現時該位置附近已設有兩條行人天橋,提供合適的分層過路設施,把人車分隔,讓行人安全地橫過屯門鄉事會路,然後透過行人天橋的升降機,前往屯門鄉事會路北行方向的巴士站和小巴站。《道路使用者守則》亦提醒行人,如需要橫過馬路,市民應使用可以安全橫過馬路的地方。若附近有過路設施(例如行人天橋),即使多走幾步也要使用,以保障個人安全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署方將責任歸咎於行人未跟從過路設施,而非反思現時的設計不合乎行人習慣需求。
UX 原則簡單可分為四大要素:可用性(Usable)、公平性(Equitable)、令人愉悅(Enjoyable)及實用性(Useful)。
珍.雅各(Jane Jacobs)在其著作《偉大城市的誕生與衰亡》亦曾提及,光線充足、可見且視線清晰的空間能夠減少犯罪和破壞行為,這是一個舒適和宜居社區中最重要和基本的要素。以人的生活習慣為優先,使用 UX 設計原則有助於識別潛在問題並提早思考解決方法,提高公共空間和設施的可用性。當用戶在公共場所感到安全時,他們更有可能參與社區活動,增加對居住社區的歸屬感。
進一步關注公平性有助於確保設計滿足用戶的需求,並減低因設計而可能產生的任何形式的歧視,務求減低差異性。例如,通過考慮殘疾人士或老年人等不同群體的需求,可以為每個人創造更方便和包容的空間。
通過優先考慮使用者體驗,工程師和規劃師能夠設計更合乎需求和環境的空間,讓人身處其中時感到愉悅。良好的使用者體驗可以鼓勵人們選擇活躍出行模式(active travel),如步行、騎單車或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享受街道的美好和通勤過程中的樂趣,從而減少交通負荷和空氣污染。
以人為本在不同城市的規劃已是不可忽視的原則,因為街道的用者是人,我們更應考慮人的感受和需要,同時創造安全、環保及可持續的負責任規劃,方可以為城市帶來更正面的影響。
延伸閱讀:
《設計的心理學》(The Design of Everyday Things)Donald A. Norman
《偉大城市的誕生與衰亡》(The Death and Life of Great American Cities)Jane Jacobs
伍美琴教授 x 街道變革(上):街道能創造「幸福感」
伍美琴教授 x 街道變革(下):踏入社區已經是你「屋企」
The UX of Livable Cities by Dylan Drooger
(本網歡迎各界投稿,文章內容為作者個人意見,並不代表本網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