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極具爭議的花墟重建計劃,前日起一連兩天在城規會展開申述環節,城規會接獲的767份申述,674份(88%)屬反對意見,支持的不足10%(70份),在今日環境下,仍能收到如此多數量的申述,且大多數是反對意見,實屬罕見。
仔細看那些還不是一式一樣的「罐頭」申述書,而是來自花墟居民、商販、非政府組織和一般市民,背景廣泛,每份意見均有血有肉:一間有70年歷史的教會,力陳市建局重建項目的社會影響評估,無視教會多年貢獻和社區需要,更無幫忙重置,猶如把教會連根拔起;至於絕少數的支持意見,則由市建局本身、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建築師學會、油尖旺防火會委員會和兩個區議員等提出。
面對廣泛強而有力的質疑,市建局是如何看的呢?分析申述文件,市建局是如此解釋花墟重建背後的思維,亦反映了它對於市區重建的根本心態及其重大問題。
選址問題
質疑:香港舊樓那麼多,為何偏偏選中花墟?
市建局認為,花墟位於《油旺重建研究》的「水渠道城市水道發展節點」,有利土地進行重整,把該處「打造成人流匯聚的核心」(難道花墟現在不是人流匯聚的核心嗎?),所以不是花墟太舊(其實不太舊),而是位置太好。即使無重建需要,居民也要犧牲,因為市建局會為大家「提供機會闢設休憩用地」(但地盤內90%已是休憩用地/社區設施),「為公眾帶來各項裨益」。
為何香港人和花墟居民需要一個城市水道? 為何在花墟搞?為何製造城市水道等於規劃裨益?沒有多加解釋論證。值得注意那份訂明城市水道的《油旺重建研究》是未經地區諮詢炮製出來的,尤其是花墟居民和商販,在政策制定過程中被蒙在鼓裡。
質疑:選址欠清晰準則,例如太子大樓樓宇狀況好為何要重建?
市建局承認只有不足10%樓宇失修,但強調22%是「三無」大廈(為何「三無大廈」問題要靠重建解決?),及78%樓宇沒有電梯,例如進出太子大樓電梯大堂須經過樓梯,「對傷殘人士及長者造成困難」,「不能靠修復解決,故市建局認為有必要對它進行重建」(屬因果關係)。
例如太子大樓這類需經過樓梯才能抵達電梯大堂的大廈,在香港並非罕見,那麼既然市建局那麼關心傷殘人士及長者,是否要研究全港所有同類樓宇都要研究重建或修復/改建?有城規會委員也禁不住質疑理據是否站得住腳,市建局始承認樓梯因素是是其中的背景因素之一,而非直接原因(即沒有因果關係),實際會考慮「一籃子因素」包括「重建裨益」【註1】,而太子大樓位於未來水道公園的軸線上,所以要讓路。
亦有人質疑,為何花墟道38-48號連電梯也沒有,樓齡比太子大樓老(1948年建成),理應情況更惡劣,卻沒有被納入重建範圍?突然間市建局就不關心住在花墟道38號-48號的老人家了,直指其地盤面積較大,能夠「獨自發展成具相當規模的單一重建項目」。仔細一看,花墟道38號-48號遠離水道公園的軸線上,或許市建局因此而提不起興趣。
這番對答清晰顯示,市建局選擇重建範圍的一個重要因素是「位置靚唔靚」,樓齡及樓宇狀況則相對沒有那麼重要,這不禁令人思疑市建局的本業還不是重建有需要的舊樓。
地區文化和花墟運作
質疑:以購物商場取代傳統的花墟會不利於香港旅遊業和經濟發展,重建項目令花墟士紳化、租金上升。
市建局認為,重建採取了「綜合全面手法」(未有詳細解釋其具體含義),其最大目的不單是保留,還強化了花墟的獨有特色,卻沒充分解釋其「全面手法」為何能夠強化花墟何種特色。根據有限的資料,市建局打算設立「臨街零售店面」提供額外空間以「強化特色」,促進花墟進一步擴展。雖然店面地方不足是弊病,但重建是否唯一出路?
例如管理手法可否舒緩?例如在花墟道/園圃街設立行人專用區禁止花墟商店授權的運貨車以外之車輛進入,即可提供路面空間作零售用途(聞名世界的倫敦哥倫比亞路花市亦是在行人專用區運作),當花店在晚上打烊時,道路可重新開放給車輛使用,用不著凡事都以重建的「核彈方案」處理,更不應在無了解過花墟商戶真正需要的情況下,以「我為你好」的名義趕走商戶。
休憩用地供應
質疑:現有休憩用地和體育館等雖然有多項問題,但不足以證明重建的必要性;重建後部分設施可達度下降,質素降低。
市建局對於設施可達度下降及質素降低的質疑並未作出回應。此外,亦未解釋為何過往的公地公用模式須改為混合發展,並如何帶來規劃裨益。市建局不斷重申,「一地多用」是為社區好,能為「地盡其用」、「充分發揮用地發展潛力」,而且更能「重置和優化現有破舊的政府、機構和社區及體育/康樂支持,並提供其他新的設施以滿足社區需要」。
現時的設施是否真的殘舊到必須重建的程度?根據集誌社最新報導的照片集【註1】,市民在界限街遊樂場的室外乒乓球枱自得其樂,亦有居民休憩,到過現場考察即知道,包括體育館、球場設施維護水平正常,使用量亦高,未有明顯問題。
關鍵問題是,若果這片公共空間有重大問題(公眾暫時看不到),為何突然需要市建局要插手?為何是要一地多用模式重建,而非透過微調設計、重新裝修解決?即使是要一地多用,為何不是政府部門自己起綜合大樓,而要市建局越俎代庖,將本來的公共空間部分變成有零售酒店和住宅的商業空間?
先是污名化花墟確立重建「需要」 再以恩主心態介入
沒有任何城市規劃是完美的。每個社區固然有其規劃問題,這些問題亦會隨著社會變遷而有所變化,但有韌性的社區如花墟,必有其方法改造空間應對改變的社會和經濟環境,不必凡事由政府(或市建局)介入。
縱使有規劃問題如擠迫、人車爭路、數個休憩空間被圍欄相隔,政府部門也可以行政手段處理,與花墟商販和購物者商討,設立行人專用時段、容許在路邊擺檔(如排檔方式管理)、重新設計休憩空間的出入口,即能解決市建局口中的大部分規劃問題。
市建局卻將現有花墟的問題放大並將其污名化,以確立重建的「必要」,再推銷水道公園所能帶來的裨益(不明白為何市建局那麼鍾情水道公園?),是以「我為你好」、居高臨下的專業身分介入花墟規劃,完全與在地的花墟商販和購物者的需要脫節,充分體現其專業傲慢。
市建局在過程中,有否虛心了解花業的運作和需要?例如,將路邊垃圾站遷入綜合大樓(可能設於地庫以避免異味),是否會增加花店每日處理大量花葉廢物的負擔?市建局是否明白花業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夜晚絕大多數的花店是關門的;喜歡買花的人,大概不會在晚上缺乏自然光、難以欣賞花朵美態的時候到花墟買花,就算不介意,也沒有晚上買花的習慣。那麼市建局在花墟搞「夜繽紛」是什麼一回事?
面對質疑和反撲時,市建局則以恩主心態自居,單方面為花墟扮靚注入活力(如那個它也得承認旺丁不旺財的「萬花同慶」活動)和將重建形容為惠及社區的唯一手法,確立自己是「為花墟好」的姿態。指會為社區帶來未知能否實現的規劃裨益,但卻不願坦白自己染指花墟重建的真正動機,表明目前的重建模式過於依賴土地價值提升,而未能充分考慮社區的實際需求與期望,從絕大部分申述均是反對意見就可見一斑,這亦充分反映了市建局的機構管治出現了重大問題,令香港無法實行一個健康和切合地區需要的重建模式。
參考文件:
城市規劃委員會會議第1329次會議議程和文件 考慮有關《市區重建局洗衣街/花墟道發展計劃草圖編號S/K3/URA5/1》的申述(公開會議)
【註1】集誌社 2025年1月9日 花墟重建|城規會兩日聽申述 居民、商戶吐苦水 70年教會被迫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