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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趕】簡樸房規管逼遷住戶何去何從?

【簡單來趕】簡樸房規管逼遷住戶何去何從?

「簡樸房」規管制度上周展開諮詢,方案內容跟其名字一樣「簡樸」,除再度拒絕設立起始租金這個能控制劏房暴利和改善居民生活處境的方案外,最大隱憂是連針對規管後續影響的安置政策亦欠奉。

政府稱因有3萬簡約公屋和2萬個過渡性房屋提供「底氣」,以及未來亦有足夠傳統公屋落成(但不保証能真的落成,例如粉嶺高球場的1.2萬個公屋單位應該已泡湯),所以不予考慮安置。但要知道的是簡約公屋和過渡性房屋政策早於簡樸房規管出現,其設計亦似乎沒考慮到將會有大量劏房戶遭逼遷。況且,雖然字面上只有約3成現存單位需大規模改建(涉至少3萬戶)【註1】,但實質可能屬低估,因實際上劏房作為單一單位分間的住屋,只要其中一間需改建執修,便會牽動整個單位的分間結構,意味受影響人口或以十萬計。

政府不承諾能妥善安置因政策流離失所住戶,政策難免帶來租金升幅,未能上公屋並無力負擔更高昂租金者,究竟將被「逼遷」何處?研究員至少能預視他們會循以下8大途徑再「向下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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夙夜在「工」:工廈劏房

方案明言,有些劏房位處工廈/商廈,因其本身的違法性質,將不會納入新政策規管範圍。政府雖稱會執法取締,但過去十年不時有工廈因火災被揭有人違規改裝【註2】,情況持續多年仍屢見不鮮。當政府連「簡樸房」本身規管都直言會視乎市場供應決定執法優次,似乎亦不會進一步衝擊工廈劏房供應,受影響劏房戶或會湧入工廈,安全保障或更低。

「寮」勝於無:寮屋劏房

全港現有8萬多已登記住用寮屋,以及近30萬已登記非住用寮屋,但當中有多被改裝分間出租,以及有多少住戶卻沒有統計數字。政府的劏房租管政策,亦一直被詬病忽視眾多寮屋劏房,而住戶亦一直忍受如颱風水浸、被吹走鐵皮屋頂等問題【註3】,部分居住環境甚至較普遍劏房更差,新政策或將進一步增加寮屋主改裝出租的誘因。

孤苦寧「丁」:村屋劏房

除常見的僭建、霸地、套丁外,不少位處鄉郊的丁屋甚至會被分間出租,曾有傳媒揭露有村屋僭建一層至4層,共劏出24戶出租,平均每層住6戶【註4】,情況絕非孤例。村屋被分間改建會影響樓宇結構造成危險,如在屋內加建水泥及木板建築,必增加下層天花重量,若然石屎剝落亦容易傷及住戶【註5】。作為規管黑洞,上述多種或更惡劣的劏房類型,可預料反成為受影響住戶,寧願住得更差也移居的「避難」之選。

叫「天」不應:閣樓、天台屋

除卻上述「另類」劏房外,一些「住屋」甚至是由非法構築物構成,如閣樓和天台屋本身的空間並非設計予人居住,有研究甚至指出天台屋有63.7%的住戶住面積少於80平方呎【註6】,遠低於劏房平均居住面積,但過去不少基層亦不得不「擠身」其中。根據「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報告,在2020年僅僅天台屋便有4千多間,而閣樓空間亦有258個,住戶要承受夏季時的高温和水浸以及經常停電的苦況【註7】。

身陷「籠」牢:籠屋、太空艙

若不能負擔一間「房」的空間,亦有一些更小的居住空間能予流離失所住戶選擇。如出租床位的「籠屋」,有高達88.6%的住戶居住面積少於20平方呎【註8】。但方案指床位已受現行發牌制度規管,故同樣不納入規管範圍,可預期籠屋/寓所床位的需求將大增,但政府又無額外撥資源予《床位寓所條例》的執法部門,或會增加劏房業主改裝劏房為床位寓所或以太空艙的誘因【註9】,居住環境可以比劣質劏房更慘絕人寰,亦不排除會因執法力不足而出現黑市和不合規的床位寓所湧現。

「臨」離失所:臨時收容中心

方案中與安置有關的安排幾乎沒有,僅表示可透過社工幫忙尋找新租盤,以及會靈活調配其他房屋資源,包括臨時收容中心,這反映政府自己亦預料,部分受政策影響的住戶,將有流向臨時收容中心的可能。但作為臨時住所,在現行政策下只容許住戶短暫居住3個月,即使仍未覓得居所,亦須強制搬離,意味住戶的住屋穩定性,甚至較居於劏房更缺乏保障。

風餐「露宿」:流落街頭

若受影響劏房戶始終未能覓得居所,最差的狀況亦大有可能是要露宿街頭。然而,現時政府對露宿者數字的理解,亦常被批評不準確,如有支援無家者的團體指出,其統計數字或因部分無家者不願被登記,而未能反映現實【註10】,意味若有市民淪落街頭,或使其情況更加隱敝,或要社福機構「執手尾」,加重他們的負擔。

離「香」別井:逼遷內地

政府過去亦曾針對長者,制定如廣東計劃/福建計劃的安老政策,鼓勵其遷往內地城市居住。在這個背景下,或對政府而言,或更期望看到該些未能負擔「簡樸房」新租金者,直接移居內地。而對於部分受影響住戶而言,或許為了減輕生活成本,在租金大幅上漲下,增加了遷離香港,或到一河之隔的深圳覓租盤的誘因。但這樣實質上只是「眼不見為淨」,沒有解決到本地劏房居民真正的生活需求,只是將問題轉移到其他城市,甚至僅是將弱勢市民排斥於城市之外。

簡樸房規管制度有欠謹慎 受害者隨時多過受惠者

須強調的是,是次簡樸房規管制度,只有規管而沒有安置,必然會導致逼遷問題,而逼遷的過程中,由於政府又沒加強規管劏房以外的不適切住所,很可能只會令部分劏房戶,由已經很差的居住環境,搬到另一個更差,甚至是非法的居住環境,將房屋政策的缺失導致的惡果,轉移至其他更加隱藏的面向,例如露宿、板間房、籠屋等。

劏房問題錯綜複雜,牽一髮動全身,亦潛在引起其他社會問題。處理這個燙手山芋時,政府不會不知道將有逼遷問題出現,不過正如前述,政府或高估了其「底氣」而選擇不處理安置問題,將後續困境轉嫁於社福機構,但社福機構資源緊絀,又怎能處理數以萬計受影響居民。政府辯稱指優先安置他們,會對其他公屋輪候冊人士不公,但因政府的新政策,令劣質劏房的居民流離失所而沒有額外援助,也見不得對他們也公平。此外,最終由於劏房租金將上升,餘下沒有遭逼遷的劏房居民也會受害,由此可見,這個有欠謹慎的簡樸房規管制度,受害者可能比受惠者更多。

【註1】立法會CB(1)1583/2024(02)號文件 「簡樸房」規管制度建議方案
【註2】2023.04.10 大公報:近年工廈火災
【註3】2018.10.08 香港01:【寮民風災後1】屋頂吹走、被塌樹壓毀 復修費上萬緩助最低三千
【註4】2017.03.21 香港01:元朗村屋犯三宗罪:僭建、霸地、劏房 地政總署知情25年無執法
【註5】2011.08.31 宅谷地產資訊網:探射燈:村屋劏房發大學生財
【註6】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2022籠屋板房及套房研究報告》
【註7】《「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報告》
【註8】香港社區組織協會 《2022籠屋板房及套房研究報告》
【註9】Yahoo財經:太空艙不納入劏房範圍規管 籠屋「借屍還魂」值得投資?
【註10】2024.11.24 東方日報:露宿者支援少唔願登記 求政府不如求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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