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一名36歲學校圖書管理員涉2019年在Telegram上呼籲其他人「水攻」藍店360的貨物。他早前承認一項「煽惑他人犯刑事損壞罪」,今(26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監2個月2星期。裁判官劉淑嫻判刑時考慮被告只是在群組回覆訊息,沒有實際執行;另考慮他背景良好,而案發至今已3年,相信對被告及家人造成一定心理壓力,故給予額外刑期扣減。
被告劉梓峰(36歲)承認於2019年10月6日,在香港非法煽惑「Telegram」的使用者,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一間名為「360」的店舖的財產,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官接納被告僅回覆群組訊息 沒有預謀
裁判官劉淑嫻判刑時指,被告在社交平台上討論「裝修」360,能造成較大影響。惟她進一步考慮本案只屬單一事件,沒證據顯示劉曾作其他煽惑。她另接納辯方求情指劉只是回覆群組訊息,沒有預謀,而且實際上亦沒執行「水攻」,360貨品沒遭破壞,遂以監禁6個月作量刑起點。
劉官續考慮被告認罪、熱心公益,考慮他需照顧患癌妻子;又提到案發至今已3年,雖無證據顯示控方延遲檢控,但時間上仍不理想,對被告的家人造成心理壓力,相信妻子亦因此患上直腸癌,故額外給予刑期扣減,最終刑期為2個月2星期。
辯方求情:TG群組人數少 影響有限
判刑前,辯方進一步求情指劉有穩定工作、有家庭,今天父母和妻子亦有到庭支持;而劉自小擔任不同義工,他現時已有悔意,承諾日後奉公守法。
辯方又指本案情節較輕,劉只發布一段訊息,屬一次煽動,沒引起廣泛討論;而該Telegram的群組人數亦較少,影響及後果有限,望法庭能考慮其背景良好,予以輕判。
案件編號:ESCC10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