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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m「和你Sing」 兩男女揮旗認非法集結 判監8星期

apm「和你Sing」 兩男女揮旗認非法集結 判監8星期

【獨媒報導】前年6月30日《港區國安法》實施,網民在觀塘 apm 商場舉行「和你sing」活動,兩男女分別揮動象徵自由、民主和獨立的藍白色旗幟,以及寫有「香港獨立」的黑色旗,早前承認參與非法集結罪,還柙至今午(6日)於觀塘法院判刑。裁判官劉淑嫻指,案發於商場內乃加刑因素,但考慮集結人士除叫喊口號和揮動旗之外,便沒有使用暴力,也沒有商店被破壞,最終各判兩人監禁8星期。

被告黃楚婷(27歲,網絡工程師)及張仲綸(32歲,文員)早前承認於2020年6月30日,在觀塘觀塘道418號創紀之城第五期 apm 內與李君濂、 蔣焯生及連同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非法集結。

判刑前,代表黃楚婷的大律師求情指,黃就讀科大時成績優異,課餘時不斷兼職不同工作,憑自己努力成為網絡工程師,實現夢想。她強調當日到達現場只為表達意見,雖承認輕視自己行為帶來的後果,但從沒打算參與暴力行為。她深知案件為日後工作造成影響,但還柙期間依然閱讀電腦書籍,增長知識,冀法庭從輕發落。

裁判官劉淑嫻引述張仲綸的求情內容指,他在今年6月首次找精神科醫生看診,醫生認為他有輕度自閉症和適應障礙。由於他小時候有學習和言語遲緩,幾經辛苦才能入讀主流學校,畢業後曾任職不同工作,直至做了辦公室助理,才成為一份長久的工作。

不過劉官指,看不到張的學習遲緩與本案有何關係。本案「和你Sing」有預謀且計劃周詳,人數眾多,並分佈在不同樓層,集結者除了叫喊口號和揮動旗之外,便沒有使用武力,即使有商店拉閘,但沒有商店被破壞,也沒有人被襲擊。

劉官指,本案在商場內發生,對商店和顧客造成影響,屬加刑因素,遂以監禁13.5星期為量刑起點,兩名被告認罪及有正面品格,獲減刑至8星期,此外沒有任何理由以緩刑方式處理。

案件編號:KTCC657/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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