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共46人被控於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參與暴動,其中16人已判刑。另外有12人排期於10月開審,當中24歲空運中心服務助理今(14日)在區域法院承認暴動罪,被告需還柙至其他被告審訊完畢。辯方建議法庭索取勞教中心報告,並指明白「亂世之下要用重典」,暫委法官鄭紀航聞後表示:「你誇張咗啦。」辯方續指勞教中心刑期雖短,但仍是嚴苛刑罰,鄭官反駁:「法庭係唔嚴苛嘅,只會用適當刑罰。」辯方另呈上被告中學老師的求情信,鄭官得悉被告已畢業數年後表示:「咁人會變㗎嘛。」辯方回應:「人可以變差,可以變好。3年前佢變差,今日變返好。」
被告為24歲學生譚宇權。他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參與暴動。控方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
辯方求情指被告盼從事飛機工程 入獄後仍會進修
辯方大狀李國輔為被告求情指,被告案發時21歲,當時正就讀飛機工程高級文憑,現時任職亞洲空運中心服務助理。辯方指被告夢想是成為從事飛機工程,即使入獄仍會繼續進修,希望日後能重投社會。
被告求情信指上街遊行目的為發洩不滿
被告在求情信提到,他在案發時受社會風氣影響,上街遊行目的為發洩不滿,他事後已反思及後悔,亦知道自己低估案件的嚴重性,他現時明白使用暴力不能爭取任何事情。辯方希望法庭考慮到被告並非領導角色、被捕時沒有反抗,以及沒有證據顯示他作出暴力行為,從而輕判。
辯方指被告母親患長期病 官質疑犯案前沒考慮後果
辯方又指,被告母親有三高等長期病,惟暫委法官鄭紀航卻反駁這並非求情理由,案發時被告母親已患長期病,被告在犯案前理應要考慮清楚後果。
辯方呈被告中學老師求情信 官反駁「人會變」
辯方另呈上被告中學老師的求情信,鄭官得悉被告已畢業數年,隨即表示:「係囉,咁人會變㗎嘛。」辯方回應指:「人可以變差,可以變好。3年前佢變差,今日變返好。」
辯方指勞教中心刑期短但嚴苛 官:法庭係唔嚴苛嘅
辯方亦希望法庭能為被告索取勞教中心報告,並指明白「亂世之下要用重典」,即較重的刑罰,鄭官聞後表示:「你誇張咗啦。」辯方續指雖然勞教中心刑期較短,但仍然是嚴苛的刑罰,鄭官隨即稱:「法庭係唔嚴苛嘅,只會用適當刑罰。」
辯方另提到,雖然被告管有防切割手套,但法庭並不能推論被告必然使用這些裝備。
官拒絕索勞教中心報告
最後鄭官拒絕接納辯方建議索取勞教中心報告,並明言或判監禁式刑罰,被告即時還柙至其他人審訊完畢後判刑。
案情指警制服被告時 另案女被告試圖阻止最終同被制服
案情指,當日有人發起「全球反極權大遊行」,示威者由銅鑼灣沿軒尼詩道及金鐘道向政總進發。大約3時35分起,示威者開始在政總對面的金鐘樂禮街附近集結。期間示威者多次投擲汽油彈,警方則使用水炮車驅散。
就第六被告的被捕情況,約4時48分警方展開行動,同時由政總多個出入口衝出,驅散和拘捕示威者。
當時第六被告身處的位置近夏愨道東行線與行車天橋交界,他及其他示威者向不同方向逃跑。而第六被告距離衝出的警員約5米,特別戰術小隊警員立刻上前把第六被告制服在夏愨道東行的行車線地上。期間,一名女示威者(DCCC239/2021案的第十被告李穎欣)試圖阻止警員拘捕第六被告,最終兩人同被制服。
於4時55分,警員2337奉命拘捕被制服的第六被告。他被截停時戴着灰色防毒面具、黑衫黑褲、雙手戴防切割手套。其背包內有黑色鴨咀帽、一卷保鮮紙、黑色面巾。
政總外的閉路電視,以及從一名被捕人士文家健身上的 GoPro 片段均拍攝到,第六被告被制服及被捕情況。
同案11名被告將於今年10月開審
同案其餘11名被告包括:39歲電腦技術員馮嘉文、41歲廣告從業員歐陽志堅、27歲測量師古家華、24歲程式工程師李德軒、20歲學生張馨文、 20歲學生陳澍峰、23歲商人邱偉濤、21歲學生林昊生、22歲學生林耀俊、27歲醫生謝達志、27歲商人陳海蓬。案件排期至2022年10月17日開審,預計需時30日。
929暴動分為6案,其中11人審訊後罪成,當中9人上周被判囚3年半,兩人判入教導所。另案三人亦罪成,今年5月及6月分別被判囚4年半及5年。另外兩名案發時14歲及15歲的少年則認罪,判入勞教中心。其餘兩案分別待判刑及正審訊中。
案件編號:DCCC 24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