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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反極權 12人暴動罪成 急症室醫生攜急救用品等囚4年 另11人囚4年至5年3個月

9.29反極權 12人暴動罪成 急症室醫生攜急救用品等囚4年 另11人囚4年至5年3個月

(獨媒報導)2019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46人被控於夏愨道政府總部外參與暴動。最後一宗12人案中,10人承認暴動罪,兩人審訊後罪成。各人今(25日)在區域法院分別被判囚4年至5年3個月,包括一名案發時在瑪麗醫院急症室任職的30歲醫生。他於案發時攜有急救用品及行山杖等,早前認罪今被判囚4年。暫委法官鄭紀航不接納辯方以醫生或會被吊銷牌照作為減刑因素。另外,本案為9.29夏愨道暴動的6案之中,判刑最重的案件,鄭官以5年4個月為量刑起點。

本案共12名被告,以下為各人刑期:

資訊工程師馮嘉文(42歲):5年3個月
廣告從業員歐陽志堅(44歲):4年
測量師古家華(30歲):4年2個月
程式工程師李德軒(28歲):4年2個月
學生張馨文(23歲):4年
空運中心助理譚宇權(25歲):4年
學生陳澍峰(23歲):4年2個月
商人邱偉濤(27歲):4年3個月
學生林昊生(25歲):4年
學生林耀俊(26歲):4年2個月
醫生謝達志(30歲):4年
保險員陳海蓬(31歲):5年2.5個月

除馮嘉文及陳海蓬不認罪,經審訊後罪成外,其餘10人均認罪。

官:若說無計劃破壞,屬自欺欺人

暫委法官鄭紀航指各人參與程度並非最低,並非只藉身處現場狀大聲勢。他們攜有的手套及行山杖等,是作主動破壞及攻擊時使用;而雨傘則用作築起傘陣,對抗警方。鄭官直言,若說他們沒有計劃破壞,屬脫離現實及自欺欺人,因此以5年4個月為量刑起點。

醫生求情指或被釘牌 官反駁暴動罪與行醫手法無關

第十一急症室醫生謝達志早前已離職。他案發時穿黑衫褲,戴手袖及手套(掌骨位置有保護甲),頸上套着豬咀,手持行山杖。另攜有哮喘藥、紅藥水、紗布、繃帶及多對外科手套。暫委法官鄭紀航指,手套連有保護甲,上面有4粒突起的硬物,若戴上手套後攻擊他人,傷害力會比空手揮拳更大。

資深大律師潘熙早前為謝達志求情時指,他於服刑後或需接受醫委會的紀律聆訊,可能要接受極嚴重處分。他亦指有案例顯示若判刑令醫生被吊銷牌照,法庭可酌情減刑。但鄭官反駁,被告定罪後不一定會被醫委會吊銷執業資格。他不同意辯方提出的案例,因該醫生涉及行醫手法問題,而且已屆退休年齡。相反在本案中暴動罪與行醫手法無關,而被告年僅30歲,遠未達退休之齡,故辯方的案例並不適用。

官考慮到醫生於疫情時請纓到ICU工作 獲較高減刑

辯方亦指,謝於2016年完成內外全科醫學士學位,2017年到醫院參與駐院醫生培訓。謝於疫情期間曾自動請纓到深切治療部及隔離設施工作,亦獲醫院副行政總監等撰寫求情信。最後鄭官考慮到謝全力支持政府的抗疫工作,雖然他於審訊日才認罪,未能獲得三分一減刑,但仍決定給予較高減刑,最後獲四分一認罪扣減,最終判囚4年。

有被告指遭警員瘋狂追打冀減刑 官斥:誣衊警方、顛倒是非

至於第八被告邱偉濤的大狀指,被告當時沒有戴頭盔,卻被警員瘋狂追打。辯方指被告遭警員以殘暴方式對待,不應被警方以過份武力襲擊,並希望法庭考慮此因素而減刑。但鄭官卻大篇幅批評辯方的說法屬謊言,因他細心觀看過片段後,發現頭盔當時在後頸;而且被告被制服時不斷掙扎逃走、情勢危急,他最後只是前額有傷。鄭官斥責被告「顛倒是非、諉過於人、誣衊警員」,可見他毫無悔意。最後他只獲13個月的認罪扣減,判囚4年3個月。

官指審訊時同意案情只是面對現實

至於不認罪的馮嘉文及陳海蓬,鄭官指他們同意案情只是面對現實的做法,但仍分別獲減刑1個月及1個半月。馮判囚5年3個月、陳判囚5年2.5個月。

就另外認罪的6人,其中4人包括歐陽志堅、張馨文、譚宇權及林昊生,他們於審前覆核前認罪,獲四分一扣減,判囚4年。鄭官指,林攜有多隻手套,可供給別人使用。

而另外4人包括:古家華、李德軒、陳澍峰及林耀俊,他們於開審前認罪,故獲21%即14個月扣減,判囚4年2個月。鄭官提到,古曾向政總投擲硬物;李則曾向其他示威者示意向政總前進,並曾站在馬路上打開雨傘。

官:示威者破壞前人努力建立的法治基石

鄭官於判刑時指,暴動針對為政府運作核心的政府總部,示威者公然向警方挑戰,視香港法治及秩序為無物,其挑戰政府的意味昭然若揭,因此需要判阻嚇性刑罰。而示威者行為亦破壞前人為香港努力建立的法治基石,並令海外投資者卻步,同時令市民懷疑香港是否安居樂業之地。

官:示威者之間有溝通、此起彼落向警方發攻

鄭官認為暴動並非即場發生,而是預先計劃並有組織,示威者之間懂得如何溝通,並此起彼落向警方發動攻勢。鄭官亦指,案發時有500人參與暴動,他們肆無忌憚無視警方警告,現場彷如小型戰場。當日暴動只歷時半小時是因警方及時行動,並非示威者自行收斂。

在判刑後有親友揮手高呼:「加油呀!撐住呀!我哋等你呀!」。

各人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參與暴動。

被控於夏愨道政總外暴動的46人,共分拆成6案。其中27人被判囚3年4個月至5年;兩人判勞教中心,5人判教導所。本案為最後一案。

案件編號:DCCC 24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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