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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反極權 急症室醫生等9人認暴動還柙候判 案情指他持行山杖 背包有紗布繃帶

9.29反極權 急症室醫生等9人認暴動還柙候判 案情指他持行山杖 背包有紗布繃帶

(獨媒報導)2019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共46人被控於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參與暴動。在12人案中,除24歲男子上月承認暴動罪,其餘11人原定今(17日)在區域法院受審。惟當中9人於開審前改為承認暴動罪,包括一名案發時在瑪麗醫院急症室任職的27歲醫生。案情指該醫生是被從政總出入口衝出的警員拘捕,他當時手持行山杖、戴着手套,背包有數支哮喘藥、紗布及繃帶等。除一名罪成的演藝學院學生獲准暫時保釋出席畢業禮外,其餘罪成的8名被告還柙至11月25日求情。

本案11名被告依次為:電腦技術員馮嘉文(案發39歲)、廣告從業員歐陽志堅(現44歲、案發41歲)、測量師古家華(現30歲、案發27歲)、程式工程師李德軒(現27歲、案發24歲)、學生張馨文(現23歲、案發20歲)、學生陳澍峰(現23歲、案發20歲) 、商人邱偉濤(現26歲、案發23歲)、學生林昊生(現24歲、案發21歲)、學生林耀俊(現25歲、案發22歲)、醫生謝達志(現30歲、案發27歲)、商人陳海蓬(現30歲、案發27歲)。

除首被告馮嘉文及第十二被告陳海蓬不認罪外,其餘9名被告均認罪,被暫委法官鄭紀航裁定罪成。其中演藝學院學生林耀俊申請保釋至10月21日,以讓他出席20日的畢業禮,獲鄭官批准,其新增保釋條件包括父親1萬元人事擔保、每天到警署報到。他將於21日再上庭撤銷保釋。

案情指示威者遊行時揮動英國、美國旗

控方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羅天瑋及檢控官張豔。案情指,當日有人發起「全球反極權大遊行」,示威者由銅鑼灣沿軒尼詩道及金鐘道向政總進發,期間有人揮動英國、美國及德國旗幟。大約4時,示威者開始在政總對面的金鐘樂禮街附近集結,其後約200至300人到夏愨道堵路。

示威者多次向政總掟汽油彈 警出水炮車驅散

於4時20分,政總外發生暴動,約500名示威者在政總及夏愨道等集結,多次向政總投擲汽油彈,部分擊中水馬引起火種;示威者又用巨型橡筋作投射器以投擲硬物。警方使用水炮車及發射催淚彈驅散不果。同時有示威者在天橋放下「反極權」直幡。

多隊警員從政總不同出入口衝出拘捕

於4時48分,多隊警員分別從政總的3個出入口衝出,包括近添華道、夏愨道及添美道,示威者隨即逃跑。

被告被警制服地上 身上被搜出23張八達通

就各被告的被捕情況,於4時48分,警員9084從政總衝出至夏愨道,他見示威者跑到海富中心,當警員越過石壆時,第二被告歐陽志堅轉身逃跑,警員將他捉住並稱:「警察,唔好郁,趴低」。第二被告被按在地上時反抗,最後被制服。他當時穿着印有「香港」字樣的上衣,並戴護目鏡及豬咀,身上有手套及23張八達通。

測量師背包有一面港英旗

偵緝警員7903於政總衝出夏愨道時,見到第三被告古家華與其他示威者逃跑,並躲避警員。當警員跑至石壆時,見到有同僚正制服猛烈反抗時第三被告,最後將他拘捕。第三被告當時戴着頸套,背包有一面港英旗。

第四被告李德軒則於政總外的夏愨道馬路上被制服。

同一時間,女警25828衝出夏愨道時見人群四散,特別戰術小隊正控制第五被告張馨文,期間女警上前協助制服,她當時戴豬咀、頸套及防火手套,背包掛有對講機。

學生試圖跨天橋欄杆 終跌倒地上

至於警員24819從政總衝出至夏愨道時,見示威者跨過石壆到添馬街,期間有人掟磚。警員追上夏愨道天橋時,第七被告陳澍峰試圖跨過天橋欄杆,但最後跌倒在天橋路面。警員隨即截停他。警方救護員在場協助護理。第七被告的袋中有縮骨遮及急救包,內有隱形噴霧膠布。

示威者拳打腳踢警員 試圖搶走被制服的被告

警員18434則從政總衝出時見到第八被告邱偉濤從示威人群中跑出,並向西行線逃走,他見到警員後即跨過石壆。其後第八被告遭警員制服,他不斷掙扎,更有示威者上前對警員拳打腳踢,並嘗試搶走被告,最後警員合力將被告制服。第八被告當時戴頭盔及豬咀,背包被搜出黑色護臂、手袖、防切割手套及急救包等。

同一時間,署理警長A從政總衝出夏愨道,期間見人群向不同方向逃走。警長A見第九被告林昊生於夏慤道東行線跨過石壆到西行線逃走,於是立即追至石壆嘗試拘捕第九被告,期間他反抗,雙腳亂踢掙扎,最後被制服。他當時戴着防火手套及防切割手套,背包有生理鹽水。

學生逃跑時手持行山杖及長傘

偵緝警員 9472 則從政總衝出夏慤道,見大量示威者四散逃跑,而第十被告林耀俊在夏慤道向灣仔方向逃跑。他當時戴着貼有銀色反光紙的防毒面罩、黃色頭盔,手持一把黑色行山杖及一把尖頭長兩傘。他亦帶有一部對講機。警員最後制服第十被告,並發現其背包內有66條索帶、噴漆及護脛等。

醫生逃跑時手持行山杖 背包有紅藥水及紗布

第十一被告謝達志曾在政總外近夏愨道的花槽出現,當時附近有示威者設路障及縱火。於4時48分,署理警長B從政總近夏慤道的出入口衝出,他見在馬路上的第十一被告正向石壆逃跑。他當時戴黑色Cap帽、黑衫黑褲、戴手袖及手套(掌骨位置有保護甲),頸上套着豬咀,手持行山杖。

署理警長B上前追捕並在石壆附近嘗試捉住第十一被告,最後他被制服。警方在其背包中搜出護目鏡、頸套、3支哮喘藥及一個噴咀、10支紅藥水、兩包紗布、兩卷繃帶及多對外科手套等。

其八達通交易紀錄顯示,他當日約2時,曾乘搭九巴從荔枝角前往天后。

控方指,政總的閉路電視、警方片段及從被捕人士文家健身上檢取的GoPro片段中,均見到上述情況。

案件明續審。

各人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參與暴動。

929暴動分為6案,其中11人審訊後罪成,當中9人早前被判囚3年半,兩人判入教導所。另案三人亦罪成,分別被判囚4年半及5年。另外兩名案發時14歲及15歲的少年則認罪,判入勞教中心。而9人案中則有6人認罪。

案件編號:DCCC 24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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