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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反極權 女教師否認暴動 辯稱與同為被告的弟弟參加遊行 見警員衝出後拖手跑走

9.29反極權 女教師否認暴動 辯稱與同為被告的弟弟參加遊行 見警員衝出後拖手跑走

(獨媒報導)2019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52人被控於金鐘道一帶參與暴動,分成5案審訊。首宗9人案中有5人認罪,另4人不認罪受審,其中兩人今(6日)在區域法院自辯。案發時為中學教師的女被告供稱,當日與弟弟(本案另一被告)到場參加遊行,她以為遊行是合法。其後當她與弟弟會合時,有警員衝出,弟弟拖着女被告的手跑,不久後卻鬆開,最後見弟弟被警員制服,她曾叫「唔好打」,但自己亦同被制服。

被告指以為遊行是合法

案發時為中學教師的第五被告林翠雯選擇自辯,她供稱當日到港島區參加「全球反極權大遊行」,法官練錦鴻聞後打斷,並問辯方:「即係佢承認咗參加非法集會?」辯方解釋,被告並不知道該遊行沒有獲警方的不反對通知書。

被告續指,她以為該遊行是合法、獲警方的不反對通知書,「因為見到好多城市同國家舉辦。」被告得知弟弟(第八被告)亦想參加,故於案發當日一同前往。她與弟弟在下午3時半加入遊行,至4時半到達夏愨花園,其後在統一中心的巴士站休息10分鐘,然後繼續在金鐘道步行。被告指感到肚餓及疲累,故兩人到金鐘花園進食及休息15分鐘,其後打算回家。被告發現地鐵站出口已關閉,弟弟於是去找其他出口,被告則留在花園等待。

被告稱與弟弟拖手跑走 鬆手後見他被制服

期間被告見現場氣氛緊張,於是到統一中心巴士站暫避,她曾致電弟弟不果。最後成功聯絡弟弟後,兩人相約在金鐘道救護車位置會合。他們會合後,隨即見樂禮街有一大班警員衝出,兩人感驚慌,弟弟逐拖着被告的手跑往灣仔方向。不久後兩人的手鬆開,被告見數名警員捉住弟弟,被告大叫「唔好打」,此時自己亦被其他警員制服在地上。

被告承認穿黑衣為融入遊行

控方大狀周凱靈盤問時質疑,為何被告與弟弟如此巧合地均穿黑衫黑褲,被告指以其認知,過去數個月市民參加遊行時均會穿黑衣。被告另承認得知過往有遊行最終會演變成暴力。另外,被告在盤問下亦承認穿黑衫黑褲是為了將自己融入黑衣遊行者當中,但她不同意當遊行演變成暴力時,自己會變成認同的角色,因她不認同暴動行為,亦不如示威者般身上有裝備及武器。

被告不同意控方指,當見弟弟被捕後曾上前嘗試捉走他,被告強調當時見雙方糾纏,平日從電視亦見警員打人,於是下意識認為警員會打弟弟,並叫警員「唔好打」。控方追問:「電視見到警察打人,你信電視?」被告同意。

被告亦解釋自己的背包內有其他顏色的衣服,是因為她居於元朗,擔心回家時穿黑衣會如721事件般受襲。

另一被告稱當日往牧師在灣仔的住所

為音樂人的第六被告劉彥昭則供稱,他居於南丫島,案發當日到筲箕灣參與教會崇拜,之後打算與教友到牧師的新居參觀,但上車後卻發現遺漏了電話,於是他下車取回,其後獨自前往牧師在灣仔的居所。

被告稱催淚煙導致流眼水 有人派發裝備

被告上車後,發現巴士未能在灣仔停站,最後在中環下車,打算徒步前往灣仔。他走至力寶中心對出時遭催淚煙影響,導致流眼水,有兩名男子協助他洗眼,又給他豬咀、眼罩及手套等,被告將所有裝備戴上,同時拿出背包內平日踏單車的頭盔戴上。

被告正離開時被地上竹枝絆倒,於是用戴上手套的手,將竹枝搬到路邊。當他走至金鐘廊及統一中心附近,突然一班持棍黑衣人(其後得悉為警員)衝出,四周的人立刻大叫及跑走,被告跟隨人群快跑,最後頭部被棍打了一至兩下,並被按在地上。

被告當時的T恤印有「Fuck The Police」的字眼,但他於案發時是反轉穿着。

案件明續審。

不認罪的4人包括:20歲學生鄧頌城、32歲中學教師林翠雯、36歲音樂人劉彥昭、30歲工程師林志豪。

認罪的5人為:22歲技術員梁德煌、31歲廚師朱廣華、21歲學生劉永健、18歲楊志豪、23歲程式工程師朱喬雋。翻查資料,朱喬雋於2017年曾任中大學生會常務幹事。他們還柙至1月12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

案件編號:DCCC 115/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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