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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反極權遊行 前中大學生會成員等21人認暴動 首度使用區院新建大型法庭

9.29反極權遊行 前中大學生會成員等21人認暴動 首度使用區院新建大型法庭

(獨媒報導)2019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52人被控於金鐘道一帶參與暴動,分成多案審理。其中23人的案件今(14日)在區域法院新建的大型法庭開審,前中大學生會司法常務長梁溢希等21人承認暴動罪,還柙至10月5日判刑;餘下兩被告則否認控罪受審。是次為首度使用新建大型法庭的社運案件聆訊,庭內設有約85個公眾席,被告欄的空間能容納全數23名被告,惟相距公眾甚遠,較難看見樣貌。根據司法機構前年的新聞稿,新法庭的被告欄可容納多達50名被告,主要用作應付涉及眾多被告的社會事件相關案件。

於新建大型法庭開審 犯人欄可容納所有被告

本案共有23名被告,是同日金鐘道及政府總部一帶事件96名被控暴動的被告之中,最後一批受審的被告。案件今天在灣仔區域法院新建的49庭開審。據記者所見,該法庭設計呈長方形,設有約85個公眾席。被告欄的空間能容納全數23名被告,毋須如以往其他涉多名被告的案件般分批就坐,惟被告欄相距公眾席甚遠,較難看見清晰樣貌;而律師席則有10行,法官及法律代表坐在最前方,公眾及記者要依靠法庭電視直播,才能透過屏幕看見近鏡和法官的細微表情。而法官和法律代表發言時若沒有對準咪高峰,則難以聽到發言內容。

司法機構指可容納多達50名被告 主要用作應付涉及眾多被告的社運案

根據司法機構2021年發布的新聞稿,此法庭可容納多達50名被告及100名法律代表等,主要用作應付涉及眾多被告人的社會事件相關和其他案件。該大型法庭及三個額外法庭和相關設施,會在擬建於加路連山道的新區域法院大樓啓用前的過渡期間使用。有關工程預計於2022年5月展開,並於2023年年中完成。

21人承認暴動 包括前中大學生會司法常務長梁溢希

本案21人承認暴動罪,包括:梁溢希(20歲,學生)、馬詠詩(17歲)、關天豐(22歲,侍應)、陳浩天(18歲,學生)、周梓曦(19歲,學生)、余景軒(24歲)、姜啟泓(22歲,學生)、馬君廷(23歲,廣告從業員)、張焯茵(20歲,學生)、郭瑋峰(20歲)、劉俊謙(24歲,文員)、麥嘉恩(20歲,學生)、呂兆禧(19歲)、曾綺婷(18歲,學生)、莊美燃(22歲,工程助理)、高俊誠(22歲,工程師)、容子朗(22歲,測量員)、王皓文(18歲,學生)、黃俊渝(19歲,學生)、張卓霖(23歲,技術員)及何家俊(24歲),以上均為案發時年齡及職業。

其中姜啓泓另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涉管有兩個鐳射裝置;劉俊謙另面對的襲擊警務人員罪則獲存檔法庭,不予起訴。

同意案情指,當日下午約3時35分起,示威者開始在金鐘道及樂禮街附近集結,他們焚燒慶祝國慶的展示牌及高舉英國國旗等,後來抵達夏愨道進行堵路。同一時間另有示威者在夏愨花園外的金鐘道行車路集結,與警方對峙,期間他們曾向警方投擲汽油彈和硬物,亦有人在連接太古廣場與金鐘廊的行人天橋橋底縱火,警員一度「寡不敵眾」撤退至金鐘港鐵站内。

至下午4時許,大量示威者聚集於金鐘政府總部外,該處有人用巨型橡筋作投射器,把硬物投擲向政府總部,也有人用鐳射光束照射警方的拍攝鏡頭、縱火損毀水馬等。警方最後在政總不同出入口衝出,展開行動,並在統一中心與太古廣場之間的金鐘道及其附近制服並拘捕各被告。

梁溢希
梁溢希(資料圖片)

梁溢希被拍到戴頭盔及防毒面具步行向灣仔

各被告涉案行為如下:

第一被告梁溢希被拍到戴著頭盔、防毒面具及手套,穿黑色衣服於金鐘廊外,身處集結人群中前往灣仔方向。他最後在金鐘道東行線被捕,被截停時管有對講機、護肘及面罩等。

梁溢希曾於今年初報名參選中大校友評議會常委,但因被指有案在身影響校譽而被DQ。他另涉中大向保安員潑粉案,審訊中途獲裁定「非法集結」表證不成立。

第三被告被指曾向警員投擲雜物

第二被告馬詠詩被拍到戴防毒面具及身黑衣在人群中手持雨傘退往灣仔方向,最後於金鐘道近樂禮街被制伏。

第三被告關天豐同樣穿黑衣及戴防毒面具,警長1209看見關向自己投擲雜物後逃走,最後上前追截並制服關。

第四被告被拍到以硬物追擊警車

第四被告陳浩天則被拍到戴黃色頭盔並穿黑色衣服,於統一中心外的人群中手持雨傘及硬物,追擊撤退中的警車,他之後在政總外與警方對峙。

第五被告周梓曦及第六被告余景軒同樣戴黃色頭盔及身穿黑色衣服,其中周被指手持雨傘與警方對峙;余景軒則被拍到在集結人群中前往灣仔方向。

第七被告被檢獲2支鐳射筆

第七被告姜啓泓被拍到戴著頭盔、防毒面具及眼罩,穿黑色衣服與警方對峙。他被捕後被檢獲2支鐳射筆。

第八被告馬君廷及第九被告張焯茵同樣涉戴防毒面具和穿黑衣與警方對峙。

第10被告曾WhatsApp告知友人參與示威

就第10被告郭瑋峰,控方指根據其WhatsApp通訊紀錄,他在2019年9月29日告訴友人他會前往參與金鐘一帶的遊行示威。郭被指當天戴防毒面具、身穿灰色衣服,手持伸縮棍物體在人群中步行,之後與警方對峙。

第11被告涉被截停時以身軀撞警員及踢小腿

第11被告劉俊謙涉戴黑色帽和防毒面具,曾手持雨傘後退至灣仔方向,並張開雨傘與警方對峙。他被警員截停時繼續行走,當警員以手嘗試阻擋,劉俊謙則以身軀撞向警員及用右腳踢向其小腿。

第12被告麥嘉恩、15被告莊美燃、第16被告高俊誠、第17被告容子朗及第19被告王皓文當日均穿黑色上衣,其中麥、莊、容及王四人另涉戴防毒面具等。

第13被告呂兆禧亦戴護目鏡、頭盔及防毒面具,他身穿黑衣並手持行山杖,被檢獲多張禮券,包括東海堂、唐記包點及大家樂等等。

案情指警員曾以盾牌保護跌地上的第14被告

第14被告曾綺婷當天頭髮染麻綠色,穿黑色衣服、戴帽、泳鏡及防毒面具。警員5598推進時看見被告跌倒在地,期間不斷有示威者奔跑經過,遂以盾牌保護曾綺婷與自己,之後將她拘捕。

第20被告警誡下承認示威 第21被告八達通貼有「香港加油」

第20被告黃俊渝穿全黑和戴護目鏡及防毒面具,他被捕後在警誡下稱「阿sir,我啱啱喺到示威,見你哋驅散,我走嘅時候就比你哋拉咗」。

第21被告張卓霖和第22被告何家俊亦穿黑色衣服,其中張戴有眼罩、面罩和手套,他被檢獲一張貼有「香港加油」的八達通等。

第18被告鄧家樂
鄧家樂

兩被告否認暴動

餘下兩名被告鄧家樂(39歲,零售主管)及樊耀淦(28歲)則否認暴動罪,押後至明天續審。練官指明天將會在一般法庭審訊,毋須佔用大空間。

控罪指23名被告於2019年9月29日金鐘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明的人士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113、116/2021(已合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