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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9共5宗暴動案 官批准控方將明年開審案件合併:足夠時間另覓法律代表

9.29共5宗暴動案 官批准控方將明年開審案件合併:足夠時間另覓法律代表

(獨媒報導)2019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52人被控於金鐘道一帶參與暴動,其中49人不認罪,分拆成5案審訊,最早排期至今年12月開審,最遲排期至2023年9月。控方早前申請將審期相近的案件合併審訊。就今年底開審的案件,法官高勁修今(11日)駁回合併申請,至於明年中開審的2宗案件,他則批准合併,改為於明年8月開審。高官指,現距離開審尚有一年多,即使有被告需要另覓法律代表,亦有充足時間讓法援署重新委派律師。

5宗案件早前已定下審期,最早一案定於今年12月1日開審,另外4案分別排期於2023年1月13日、3月27日、6月5日及9月4日開審。

過半被告反對合併

控方於2月申請將3案,即分別於今年12月、明年1月及3月開審的案件合併審訊,共26名被告中有19人反對。控方亦另外申請將明年開審的兩案合併,共23名被告中有15人反對。

官拒批今年案合併:大型法庭已預留其他案件

就首項申請,法官高勁修指,雖然控方建議可使用西九龍法院的大型法庭審訊,但據高官了解,該大型法庭在控方建議的審訊時段已預留作其他案件之用。因此原有的審訊安排是務實地根據法庭的資源作出的,沒有充分的理由改變安排。

官批明年案合併:區院大型法庭經已竣工

就第二項申請,控方建議合併後的審訊日期為明年6月至10月,屆時司法機構計劃在灣仔法院大樓興建的大型法庭相信經已竣工。另外,高官認為兩案的審訊重點均圍繞著控方的錄像證據,因此安排兩案一同審訊並無不可。他亦認同控方指,分開審訊將無法善用司法機構籌措得來的額外法庭資源,節省下來的法官亦可審理其他案件。

官:距開審有一年多,有足夠時間另覓法律代表

另外,高官指現在距離控方建議的審期還有一年多,即使有被告人因合併申請需要另覓法律代表,亦有充足時間讓法援署重新委派律師,以及新的法律團隊獲取指示及與被告人建立互信。而且控方預算合併後的審訊需時40日,比原定個別審期僅多出5日至10日。各被告人都獲得法律援助,相信稍長的審期不會對他們造成太大的財政負擔。

最後高官決定駁回首項合併申請,但批准第二項合拼申請。合併後的審期暫定為2023年8月14日至10月9日,預算需時40天。

第一宗案件,9名被告為:19歲學生王益利、21歲周俊熙、16歲黃姓學生、25歲地盤管工韓偉傑、18歲學生李柏賢、20歲學生石家宇、18歲學生劉家豪、19歲學生呂昊峻、29歲髮型師范瑜。控方早前指稱有影片拍攝到被告在現場及有實質動作,案件排期至2023年1月13日開審,預計需時35日。

第二宗案件的8名被告將會爭議證物鏈,他們為:20歲學生何狄恆、21歲學生霍文聰、19歲學生黃梓傑、20歲學生羅康傑、20歲學生陳和睿、27歲營業代表陳恩富、19歲學生岑璟禎、19歲賴駒馳。案件排期於2023年3月27日開審,預計需時25日。

第三宗案件的9名被告對證物鏈、拘捕地點及過程皆沒有爭議,他們為:22歲技術員梁德煌、20歲學生鄧頌城、31歲廚師朱廣華、21歲學生劉永健、32歲教師林翠雯、36歲音樂人劉彥昭、18歲楊志豪、30歲工程師林志豪、23歲程式工程師朱喬雋。案件排期於2022年12月1日開審,預計需時25日。

獲批合併的兩案,將於2023年8月14日開審,預計需時40日。首案共11名被告:20歲學生梁溢希、17歲馬姓學生、22歲侍應關天豐、18歲學生陳浩天、19歲學生周梓曦、24歲余景軒、22歲學生姜啟泓、23歲廣告從業員馬君廷、20歲學生張焯茵、20歲郭瑋峰、24歲文員劉俊謙。控方早前指稱有影片拍攝到被告身處現場,但未有實質動作。

另一案的12名被告為:20歲學生麥嘉恩、19歲呂兆禧、18歲學生曾綺婷、22歲工程助理莊美燃、22歲工程師高俊誠、22歲測量員容子朗、39歲零售主管鄧家樂、18歲學生王皓文、19歲學生黃俊渝、23歲技術員張卓霖、24歲何家俊、28歲樊耀淦。

所有被告獲准保釋候審。

控罪指,各被告於2019年9月29日金鐘道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明的人士參與暴動。韓偉傑、李柏賢及劉俊謙被指在金鐘道與樂禮街交界,分別襲擊警務人員「B」、「C」、「F」。李子賢被指在金鐘道太古廣場外襲擊警務人員「E」。黎曉瞳、陳和睿、陳恩富被指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可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第35被告姜啟泓則被指管有兩個鐳射裝置。

案件編號:DCCC 112、113、114、115、11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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