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9月14日,有「撐警人士」到淘大商場揮動國旗,期間不同政見人士爆發衝突,警員入商場拘捕多人。一名26歲學生事隔3年後被控襲警及阻差共3罪,他不認罪今(17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受審。時任衝鋒隊警員岑展楓供稱,留意到被告右手高舉水樽,故認為他有意圖將水樽擲向兩名防暴警員,但不肯定他有否擲出。岑喝止被告不果,於是從後雙手抱着被告,卻遭被告向他的心口「批㬹」數下,令他感痛楚。
朱永業(26歲,學生)共被控3罪,包括兩項企圖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以及一項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
受襲警稱被告高舉水樽 認為有意圖掟向警員
聲稱受襲的警員20921岑展楓作供指,當日駐守東九龍衝鋒隊第一隊,他於下午3時許接到指示,往淘大商場協助處理在場逾400人的爭執事件。當時他在鴻福堂外正協助一名等待救護車的女子,附近有黑衣人聚集叫囂。此時他留意到有兩名防暴警員19622及17128正制服一名深色衫人士,其後被告出現,當時他身穿黑衫黑長褲及戴口罩。
岑留意到被告右手拿着裝有水的透明水樽,並舉高於自己的頭部,岑認為被告意圖將水樽擲向兩名防暴警員,但不肯定他有否擲出。岑稱曾喝止被告:「喂!警察!」但被告沒有理會。岑於是從後雙手抱着被告並稱:「警察咪郁!」惟被告用右手㬹向岑的右邊心口「批㬹」數下,令他感到痛楚。
警指被告掙扎 於是用警棍打其大腿
岑指見到被告掙扎,於是右手拿着纖維警棍打被告大腿外側一下,但被告繼續反抗,岑再次從後雙手抱着被告,最後兩人雙雙失平衡倒地。其後警員19622協助制服,岑將被告雙手放後並鎖上手扣,但他手上的水樽已消失。岑帶被告到安全位置檢查後,發現他身上有3處傷勢,救護車到場後為被告作簡單檢查,但被告拒絕送院,最後被帶往警署。岑則到將軍澳醫院處理傷勢。
警一度改口供 解釋指錯誤理解辯方問題
辯方盤問時指出,岑在書面口供提及被告曾向其右手臂及右心口「批㬹」數下,是否指在每個位置均有數下,岑同意,並稱不止一下。但其後辯方追問是否合共至少4下,岑卻表示可能每個位置一下,又指自己剛才理解錯辯方的問題。辯方續問,事實上被告沒有「批㬹」,而岑現時改口供是因為他知道片段顯示不到被告行為,因此不可能是事實,岑不同意。
辯方指被告因被3人拉扯故身體擺動
辯方指出,被告根本沒有拿着水樽,亦沒有企圖阻止該兩名防暴警員,岑不同意。辯方又指,實際上是岑把被告扯向自己,當時被告正被岑及另外兩名市民從3個方向拉扯,被告沒有「批㬹」,只是因力量分岔導致身體擺動並造成碰撞。岑不同意,並指自己已表明警員身份,但被告仍然繼續動作,故認為他是有心,而且被告並非身體擺動的力度。但岑同意片段未能顯示被告曾舉高手「批㬹」。辯方最後指出,岑故意將被告摔倒地上,岑不同意。
另一警員17128黃敬豪(音譯)供稱,當時正制服一名從人群中跑出的男子。在盤問階段,辯方問及他有否被水樽掟中,他稱不記得,因自己只專注制服面前的男子。
案件押後至下周五(25日)續審。
兩項阻差辦公罪分別指被告於2019年9月14日,在香港九龍牛頭角牛頭角道77號淘大商場內企圖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17128及警員19622;他另被控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20921。
案件編號:KTCC66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