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年7月28日的上環24人暴動案,至今已審訊第52天。其中12名辯方律師上周五申請撤換該案主審法官陳仲衡。有辯方律師指陳官審訊時有表面偏頗,包括嚴厲批評、嘲諷挖苦辯方,以及質疑辯方有違專業操守。陳官經考慮後,今(10日)駁回申請,他指自己聚焦於本案的時間管理,須考慮公帑及被告情況,包括有被告因長時間審訊病倒,及受壓力致精神健康問題;另外他重申自己無阻止及限制辯方對證人的盤問,強調自己是「對事不對人」,又曾准許被告在審訊期間應考文憑試等,並沒有偏見。
官:審訊時間有限 須考慮公帑及被告情況
12名辯方律師上周五申請撤換該案主審的區域法院法官陳仲衡,並由首被告的代表大律師關文渭負責讀出申請。各人的理由指陳官審訊時有表面偏頗,包括對辯方有嚴厲批評、質疑辯方有違專業操守,以及嘲諷挖苦辯方律師等。
陳官今駁回申請,指自己以思想公正及知情旁觀者的觀點審視理據。對於辯方指陳官過早否定辯方的抗辯理由,陳官認為本案涉及多名被告,案件管理是極其重要,而且時間有限,6月上旬亦有其他案件需於本法庭審訊,而部分辯方及控方律師亦涉及下一案。他又指作為法官需要考慮本案涉及的公帑,以及部分被告因長時間審訊而病倒,甚至因太大壓力而導致精神健康問題。
官:無制止及限制辯方對控方證人的盤問
陳官又解釋,對於辯方爭議本案是否有暴動發生,他一直持開放態度,在審訊期間無暗示辯方證據是否足夠,亦沒有否定辯護立場的取態。陳官指自己問及何時完成證據部份,主要是了解案件進度,此舉亦無可厚非,法庭以案件管理層面,聚焦管理時間的重要性。
另外,陳官稱旁觀者必定察覺法官並沒有制止、阻止及限制辯方對控方證人的盤問,法官只是確保盤問的問題是相關及管理時間。
官指沒有對控辯持不同態度 曾准被告考文憑試
至於辯方指陳官給予控辯雙方的時間有差別,他解釋指控方有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的責任。他又指並非沒有給予辯方充足時間,過程中無向辯方設盤問時限。他指出辯方問題重複及與案無關是擔心會拖長審訊時間,與認為辯方因經濟利益而拖案是兩碼子的事,並強調自己是對事不對人,即使他會介入辯方盤問,亦只是根據案情重要性而介入。
陳官重申自己對控辯雙方沒有不同的態度,他對於兩者均有認同及否定。最後陳官指本案審訊期間他曾准許被告出席其他聆訊、應考文憑試及出席喪禮,又准被告及辯方等在不適時避席休息。因此他不認為自己有偏見,更遑論造成不公,故駁回申請。
該12名辯方律師分別代表被告張智麟、徐慶鈞、陳希雋、林少峰、蔡澤新、楊智昇、黃頌恩、李少康、周錦濤、黃飛鴻、譚伊婷及黃柏賢。
他們與其餘被告被控於2019年7月28日在德輔道西近皇后街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871/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