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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暴動案判刑再押後 荔枝角在囚者染疫 9男須檢疫未能應訊

7.28暴動案判刑再押後 荔枝角在囚者染疫 9男須檢疫未能應訊

【獨媒報導】前年7月28日上環警民衝突中,1人承認暴動罪,14人經審訊後遭裁定罪成,還柙至今。法庭原訂今日(9日)於區域法院判刑,但由於羈押男性的荔枝角收押所有新冠肺炎確診個案,作為密切接觸者的9名男被告需接受檢測,未能被帶往法庭應訊,今日只得5名女被告及認罪獲保釋的男被告出庭。法官練錦鴻認為較理想做法為15人一併判刑,遂押後至2月21日。

開庭前,5名女被告獲安排押進犯人欄,有懲教職員喝令:「唔准揮手!坐低!」等候開庭期間,第15被告張雯曦的5歲女兒不斷向張揮手。

甫開庭,練官指9名男被告被列為荔枝角收押所確診個案的密切接觸者,須接受強制檢測,因此今日未有被解往法庭應訊。他指情況「好唔令人滿意」,因認為法庭應一併處理15名被告的判刑,可讓公眾得知各人量刑是基於參與程度而有少許分別,若先就今日到庭的6名被告判刑,公眾便未能看得到當中分別,故並非好的處理方法。他明白公眾期待得悉本案判刑結果,但「二選其一」下,只能選擇押後判刑。

練官特別提到,是次疫情是前所未見,外界或許認為法庭在處理案件上有改善空間,可是「大家都是摸著石頭過河」,只能盡量在有能力和認知上做到最好,及盡量保障各持份者的利益。

開審前承認暴動罪的第四被告何栢耀,獲准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候判。

15名被告分別為:陳偉林(21歲)、陳澤峰(22歲,電腦技術員)、布紫晴(24歲,教師)、何柏耀(17歲,學生)、梁志鵬(20歲,學生)、楊位醒(31歲,廚師)、彭雨彤(20歲,學生)、劉耀銓(28歲)、廖頌賢(30歲)、陳永琪(28歲,護士)、林皓正(22歲,電器技工)、廖紫婷(19歲,學生)、李樹樺(21歲,無業)、胡嘉俊(21歲,地盤工人)、張雯曦(19歲,無業)。

控罪指他們於上環摩利臣街和文華里之間的干諾道中和德輔道中一帶,連同甄凱盈和廖天駿參與暴動。甄和廖為本案被告,惟前年缺席聆訊而遭頒下拘捕令。

張雯曦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無牌管有無線通訊器」罪,她開審前承認後者,前者則在審訊後被裁定罪成。

案件編號:DCCC 82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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