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去年「7.21」13個月,有人號召到元朗不同地方參與示威,事後警方進入形點商場掃蕩及票控多人涉嫌違反限聚令,其中5人未有繳交罰款今(23日)於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甫開庭即向法庭申請撤銷5人傳票,當庭釋放。被告於庭外向記者稱,對被票控分別感「莫名其妙」、「濫告!嘥我時間!」。
被告依次為:陸姿樺(24歲)、羅達廣(44歲)、梁峻維(18歲)、尹振凱(29歲)及麥榮傑(29歲),5人被票控一項「參與受禁群組聚集」罪。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8月21日晚上8時45分在形點商場一期2039店舖外參與一個受禁群組聚集。
控方庭上指,首被告陸姿樺早前未有出庭聆訊,故案件押後至今再提堂,惟陸今日亦未有出席聆訊,律政司審視所有證據後決定5人的傳票一併撤控。
梁峻維和尹振凱的代表律師於庭上申請訟費,控方未有反對,終獲法庭批准。
羅達廣在庭外向記者稱,當天只是在商場「行街」,後被警察無理票控,對於抗辯後仍被帶上法庭感憤怒,「濫告!嘥我時間!」。梁峻維則表示對被票控亦感「莫名其妙」。
案件編號:TMFS 108、112-115/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