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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遊行案 7人判監6至12個月 刑期最重陳皓桓:多謝法官閣下

7.1遊行案 7人判監6至12個月 刑期最重陳皓桓:多謝法官閣下

(獨媒報導)去年七一,市民上街參與「反惡法」遊行,抗議《港區國安法》。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前立法會議員胡志偉、朱凱廸及梁國雄等7名民主派早前承認煽惑、組織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3罪,今早(16日)於區域法院判刑。

開庭前,案中僅餘仍在擔保的「阿牛」曾健成和社民連成員鄧世禮,在法院外高喊:「和平示威無罪,政治檢控可恥!」曾表示,林鄭政府如今依靠3萬警察來維持,但「拘禁到我地身驅,拘禁不到我地精神」,盼香港人能繼續堅持。

就煽惑未經批准集結罪,法官游德康指,首4名被告陳皓桓、曾健成、徐子見和胡志偉是社會上知名人士,他們在終審法院外公開發言,會加強煽惑的效果,根據過往案例,即時監禁是唯一判刑選項。

散庭後,陳皓桓向法官稱:「多謝法官閣下!」,其後一邊向眾人揮手一邊離開。首次入獄的曾健成和鄧世禮步入懲教通道時,眾人大叫:「牛哥撐住!」、「四哥撐住!」、「四哥等收信呀!」

前東區區議員陳榮泰否認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押後至明年6月27日開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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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民連主席、梁國雄太太陳寶瑩

社民連主席、梁國雄太太陳寶瑩在判刑後見記者,對裁決感到沉重,指社民連今次再多兩人入獄。她表示,干犯非法集結案在過去大多為罰款,如今卻判處監禁,沒有案底的人同被判刑人獄6個月。她重申不會輕易放棄公民權利,呼籲港人加油。

陳寶瑩又認為,刑期分開執行與否並不是重點,斥當局以嚴刑峻法,剝奪港人和平集會的自由和權利。

案件編號:DCCC10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