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年10月《禁蒙面法》實施,香港多區連日爆發示威,10月7日晚逾百人於屯門輕鐵兆康站附近集結並進行破壞,5男女被控暴動、違《禁蒙面法》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今(19日)於區域法院透過律師表示不認罪。案件排期至明年11月14日至29日作12日的審訊,審前覆核訂於明年10月14日。被告申請在一年多的保釋候審期間撤銷宵禁令,法官郭偉健最終在控方不反對下,批准撤銷所有被告的宵禁令。
控方透露,擬傳召3名市民證人、10名警察證人,另依賴約35分鐘的影片,以及第一被告的一份口供紀錄,惟辯方表示會反對該口供呈堂。
5名被告依次為何嘉俊(21歲地產經紀) 、雷呈昊(18歲學生)、黃健進(33歲電訊銷售員)、15歲女學生及陳朗婷(22歲女學生)。
5人同面對一項「暴動」及「暴動時使用蒙面物品」罪,被控於2019年10月7日,在屯門港鐵兆康站及輕鐵兆康站一帶與其他不知名人士一起參與暴動,及使用相當可能阻止識辨身分的蒙面物品,分別為一個口罩、一條面巾、一個頭套、一條面巾及一個口罩。
何嘉俊及15歲女學生另各被控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指他們同日在兆康站近兆康商場入口分別保管或控制一支74厘米長的鐵棍,及一把鉗子和一瓶噴漆,意圖用以損壞他人財產。
3男否認7.21元朗站暴動 2023年3月與林卓廷一同受審
前年7.21元朗事件,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與另6名男子同被控一項暴動罪,今同於區域法院提訊。
時任立法會議員林卓廷(43歲)、庚家豪(35歲)、鄺浩林(26歲)及楊朗(26歲)在上次提訊時表示將否認控罪。陳永晞(37歲)、葉鑫昇(31歲)和尹仲明(48歲)申請押後至今日提訊,同樣表示不會認罪。7人將一同接受審訊。案件排期至2023年3月27日開審,預計需時25日。
控方早前聆訊表示,審訊將會傳召12名警方證人、3名市民證人,並依賴庚家豪、尹仲明及楊朗的警誡錄影會面片段,以及閉路電視錄影和網上公開影片。
控罪指,7人於2019年7月21日在港鐵元朗站大堂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106/2021、DCCC1106/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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