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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否認「和你lunch」暴動 被告供稱當日約女友到中環慶生 黑衣及圍巾乃打拳裝束

5人否認「和你lunch」暴動 被告供稱當日約女友到中環慶生 黑衣及圍巾乃打拳裝束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2日的中環「和你lunch」,28人被控暴動罪,分拆成3案審理。5人包括曾參與 ViuTV 劇集《和解在後》的演員吳智杰否認暴動,今(9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續審。案發時在青年宿舍工作的被告供稱,當日相約女友一同到中環慶祝生日,惟到達後得知女友因塞車而尚未到達,遂選擇到其下車地點等候她。被告另表示,當日晚上他亦預約了打拳,他被檢獲的黑色衣服是打拳裝束,而黑色圍巾則是運動時用以綁起長髮。

5名被告否認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罪,分別為:演員吳智杰(25歲)、陳敦涵(22歲)、社工李晁鋒(24歲)、放射治療師陳灝良(24歲)和教師梁升彥(24歲)。

被告供稱相約女友慶生 惟女友塞車遲到

第三被告陳敦涵昨天供稱,案發時他在一間青年宿舍工作,當日計劃與女友一同慶祝生日,相約下午2時在中環會合,之後會到中環一間餐廳吃下午茶。他亦計劃二人之後一會到西環及堅尼地城散步,並於晚上7時相約另一友人一同打拳。

被告陳敦涵今講述細節,他案發當日下午12時半起床,並於1時20分出門乘巴士到皇后像廣場會合女友。他下車後發現近環球大廈有些人在馬路邊聚集,但因距離太遠而沒有特別留意,亦看不見他們有掉磚塊或放火等行為。

被告之後發現手機沒電,遂一邊用充電器充電,一邊希望找電話亭先致電女友。他當時穿過皇后像廣場,經遮打道到達德輔道中,但找電話亭不成功,其間發現有巴士停泊在德輔道中的馬路,旁邊有多人聚集,自己未有與該些人交流。

被告最終在皇后像廣場找到電話亭,並致電女友,當時女友稱上車不久後開始塞車,不清楚什麼時候會到達。被告遂著女友先行休息,到達後才找自己。

到女友下車位置等待

被告表示,掛線後他決定先步行到餐廳位置,之後再走到干諾道中等待女友,因女友會在該處下車。

辯方問被告為何不到附近商場閒逛等待,陳表示自己對商場的名牌興趣不大,因此選擇在行人路一邊散步一邊等候。

被告解釋黑色圍巾用作綁頭髮 戴口罩作防塵

被告當日被捕後被檢獲黑色圍巾、黑色上衣及短褲,陳解釋自己是長頭髮,黑色圍巾是打拳時綁頭髮之用,而黑色衣服則是其打拳裝束。至於當日為何戴上口罩,被告指自己到人多車多的地方時習慣戴上口罩,以作防塵之用。

案件周一(12日)續審。

同案3名被告早前承認暴動,分別為:西廚陳維聰(25歲)、售貨員蔡綺洛(23歲)及美容師林梅嘩(23歲) ,現正還柙候判。

暴動罪指各被告於2019年於11月12日,在中環畢打街與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356/2021

早前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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