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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歲男群組發訊息煽惑傷警被舉報 市民稱政治中立但擔心有人被煽動

43歲男群組發訊息煽惑傷警被舉報 市民稱政治中立但擔心有人被煽動

(獨媒報導)一名43歲司機被指2019年7月於 WhatsApp 群組發訊息「反正都係坐十碌八碌開山刀劈佢老母黑警」,被同一群組的市民舉報,他否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今(3日)於區域法院開審。舉報的市民供稱自己「在政治事件中立」,案發當日看到被告於群組發放涉案訊息,認為他可能煽動人襲擊他人,加上群組其後有人回應「不能同意更多」等,他擔心會煽動分析力較弱的人實行,「驚呢件事成為事實」,故截圖作證據並報警。而被告被捕後曾表示「我亂噏我無諗過真係會咁做」,又指對涉案訊息沒有印象,自己或因曾用手機瀏覽色情網站而中毒「畀人hack」。

報稱司機的方文浩(43歲)被控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指他於2019年7月30日在香港,意圖使警務人員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及惡意傷害該等警務人員。

被告方文浩(左)
被告方文浩(左)

被告稱「開山刀劈佢老母黑警」 遭群組成員舉報

控方代表為外聘大律師張錦榮。控方開案陳詞表示,2019年7月30日晚上近11時半,由被告登記使用的電話號碼、名為 Caron Fong 的用戶在有數以百人的 WhatsApp 群組「交通實況互動港車薈超速.RB.塞.阻街」,貼上一條帖文連結,顯示兩張軍裝警員手持雷明登長鎗的相片,提及「啱啱係葵涌警署出防暴,旗都唔出直接攞支槍出嚟,佢手上嗰支係雷明燈,真槍,入實彈,你今晚實好出名」,其後有12位成員發出62條文字和圖像訊息,表達對社會議題的看法。

有人提及「佢地咁做閒閒哋都比人判7-8碌咁大犧牲唔通只係為左攪到大家反工遲到」、「好多人唔明白」,而被告則回應「果的人怕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唔好煩到我人係自私好多人都係自私理柒你唔好搞到老子老娘心情唔好」、「鬼同大陸人做自己人」、「共黑統治」,並謂「反正都係坐十碌八碌開山刀劈佢老母黑警」。

有人回應「嘩,你好暴力呀,不過真係講得好撚好」、「不能同意更多」。其後被告發出一張手持一把刀的小孩貼圖、一張小孩一手舉起拇指、一手指着「社會需要你這種人!」及5粒星的貼圖、一張劉德華舉拇指說「好」的貼圖,有人回覆小孩持刀的貼圖「不過都係呢張好啲 速戰速決快靚正」。被告再發訊息「光頭雷明登俾人掉到跑返入狗署」、「有三個軍中又走番出來」。

同一群組的市民余沛音,看到訊息後意會有人煽動他人用開山刀攻擊警察,不認同該內容遂於8月1日向警方作出舉報。

被捕後稱「我亂噏」 對訊息無印象懷疑「畀人hack」

警方2020年1月24日在被告住所以「煽惑傷人」罪將他拘捕,警誡下被告稱「我亂噏我無諗過真係會咁做」,警方並檢取了被告一部 iPhone 6S Plus 及一部 iPhone 11 Pro Max 手提電話。

同日被告進行錄影會面,表示被捕時稱「我亂噏我無諗過真係會咁做」,是因為他對此事沒有印象,但如此回應因可能當時看到片段感到「好心痛、好心噏」,「跟住可能亂咁噏」。他又表示案發時使用 iPhone 6S Plus,但於2019年12月因手機壞了更換為 iPhone 11 Pro Max,其手機只有他一人使用,且20至30年沒有轉過電話號碼,兩部電話都以此號碼使用 WhatsApp。

被問及案發時做什麼,被告回應晚上「9點10點11點」「通常都係瞓覺㗎嘞」,而他自己加入港車薈群組已有3至4年,從沒退出。被問及「反正都係坐十碌八碌開山刀劈佢老母黑警」有何意思,被告回應對這句說話「冇印象完全」「唔清楚」,至於是否他發出,他則稱「唔確定」「我完全冇印象」。

被告又指,WhatsApp 頭像是他和兒子去海洋公園當天換上,Caron Fong 的名字亦應由他輸入,惟對7月30日晚至31日凌晨由其電話號碼於港車薈群組發出的訊息均完全無印象,又指他在7月30日晚睡覺後,電話會充電,平時沒有人會拿他的電話來用。他又解釋,曾用 iPhone 6S Plus 瀏覽色情網站,懷疑手機中了病毒「畀人hack」。

涉案電話損壞未能開啟 新電話無對話記錄

警方同日將被告兩部電話送往檢驗,惟 iPhone 6S Plus 的芯片已損壞,未能充電,不能被開啟作法理鑑證;至於 iPhone 11 Pro Max 被開啟作檢視,惟其中 WhatsApp 的港車薈群組並沒有保留2019年7月30日的對話記錄。

控方表示,在一切相關時刻,被告均是涉案電話號碼的唯一使用者,並透過 WhatsApp 在港車薈群組發放訊息及留言,說出「反正都係坐十碌八碌開山刀劈佢老母黑警」,原因是因他有意圖使警務人員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及惡意傷害該警務人員。

舉報市民稱擔心被告煽動他人擊警 遂截圖報警

任職公司董事的余沛音其後作供,他於2018年9月加入群組留意交通消息。他表示,案發當日看到 Caron Fong 發訊息「反正都係坐十碌八碌開山刀劈佢老母黑警」,認為他意指反正劈警察都只是坐十年或八年監,或煽動人襲擊他人,惟「唔知佢係自己做定係煽動人哋做」。加上其後群組有兩至三個人對此表示同意和贊成,「我怕煽動到其他分析力冇咁強嘅人,真係落實做呢樣嘢」、「感受到呢啲人畀 Caron Fong 煽動」,出於「驚呢件事成為事實」,故截圖作證據並報警。

余又形容 Caron Fong 其後發出小孩持刀的貼圖是「形象化咗呢件事」;「社會需要你呢種人」的貼圖亦可見「人哋做呢件事佢就好支持好開心」。截圖內另有一些沒有下載到的圖片,余解釋自己「在政治事件中立」,如群組發出與交通不相關的相片,未必會下載。

案件編號:DCCC43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