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2日的中環「和你lunch」,4人否認暴動及使用蒙面物品罪,為同日事件中最後一批受審的被告。控方今(2日)於區域法院作開案陳詞,透過影片指出各人實質行為,包括開傘掩護示威者破壞巴士行為、叫喊口號、走到「傘陣」後方支援及指揮其他人逃跑等。其中一人在警誡下稱得悉有「和你Lunch」故前往中環。控方指4名被告藉身處暴動現場壯大聲勢,並戴口罩以掩飾身份。
4名被告為:攝影師楊耀(24歲)、屋宇設備工程人員羅翔駿(24歲)、學生楊麗樺(17歲)和見習樓宇結構工程師吳雅芝(23歲)。楊耀及羅翔駿早前表示擬認非法集結罪,惟不獲控方接受。
控方開案陳詞:4名被告逃跑時當場被捕
控方開案陳詞指,當日示威者號召「和你Lunch」,堵塞中環畢打街、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一帶,並將磚頭、裝有鐵釘的膠管及雜物等放置在馬路,一輛被迫停泊在馬路上的雙層巴士遭示威者打碎玻璃窗及噴上黑漆,餐廳「元氣壽司」及「吉野家」被破壞。警方到場驅散時,示威者築起「傘陣」,亦有人向路障投擲兩個汽油彈,導致著火。
一群示威者逃跑期間被警方截停,當中包括4名被告。第三被告楊耀被捕時穿黑色衫褲、戴口罩,管有一把雨傘及兩條拳擊用紮手帶;第五被告羅翔駿穿白色T恤和灰色褲,攜有一把傘、6個口罩和生理鹽水;第八被告楊麗樺身穿白色T恤、藍色牛仔褲;第九被告吳雅芝則穿紅色冷外套、黑色T恤及黑褲及戴上口罩。
控方指第三被告開傘掩護示威者破壞巴士
控方指,不同公開媒體片段、警方影片及閉路電視片段拍到4名被告皆身在現場,直至躲進置地廣場緊急出口時,均全程戴口罩以掩飾身份。影片拍得當示威者破壞雙層巴士時,楊耀開傘掩護,當示威者正在拋擲磚塊和雜物落馬路時,楊亦有俯身從地下執拾物品,他亦手持環保袋步向畢打街方向,袋內看似有重物,控方懷疑是磚頭。
控方指稱第五被告跟隨人群叫喊口號、煽惑第九被告加入暴動
控方指稱羅翔駿參與叫喊口號,影片顯示他的口罩有郁動,節奏與在場示威者叫喊的口號一致,他亦被拍得在示威者「傘陣」和防線附近出現。吳雅芝於下午3時04分才出現,與羅一同行事。控方指羅及吳互相認識,羅不只參與暴動,更煽動吳在稍後時間加入,當現場有示威者「嗌唔夠人」時,二人走到示威者「傘陣」後方支援。
控方:第八被告指揮其他人逃跑
至於楊麗樺,控方指她大部份時間在現場遊走、「行嚟行去」 ,曾經用手指向燃燒中的火堆,並與其他示威者有交流溝通,警方在現場發射催淚彈後,楊造出手勢指揮其他人逃跑。
楊麗樺被捕後,在警署向偵緝警員7431稱,知道當日有「和你Lunch」,所以前往中環。而另外3人則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控方總結指,吳雅芝的角色屬留守現場壯大聲勢,而楊耀、羅翔駿及楊麗樺除了留守現場壯大聲勢之外,還有實質參與暴動的行為。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環畢打街與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參與暴動。各人另被控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其中楊耀認罪。
同案另外6名被告承認一項暴動罪,分別為:舞台燈光工人葉嘉朗(案發時22歲)、歐榮峰(22歲)、自由工作者傅之林(25歲)、健身教練鄭學洺(22歲)、廸士尼演員潘琬瑩(23歲)及學生黎柏言(17歲)。歐、傅、潘和黎另承認使用蒙面物品罪。6人還柙至8月17日求情及判刑。
案件編號:DCCC771/2020
相關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