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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暴動罪成 兩人囚4年半 一人確診下月判刑 官:被告變戰場炮灰、策劃者逃之夭夭

3男暴動罪成 兩人囚4年半 一人確診下月判刑 官:被告變戰場炮灰、策劃者逃之夭夭

2019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近百人被控在金鐘一帶參與暴動,3男不認罪,經審訊後均被裁定暴動罪成。其中2人今(24日)在區域法院分別判囚4年半,另一人則因在收押所確診新冠肺炎,押後至6月20日判刑。法官陳廣池指,「暴徒」衝擊為香港管治權力核心的政總,為加刑因素;而兩名被告被幕後人士操弄,變為「戰場上炮灰」,並指「真正策劃暴動人士不會親身到現場那麼笨」,他們必定逃之夭夭,享受政治行動收割出來的後果、享受「藍天白雲」。

3名被告依次為音樂製作人的莫震宇(36歲)、香港知專設計學院學生楊樂謙(22歲)、電腦程式員李其浚(25歲)。楊及李今被判囚4年半。

音樂製作人收押所確診 押後至6.20判刑

辯方今透露,莫震宇在收押所確診新冠肺炎,因此今日未能到庭,事務律師曾以電話及傳真方式嘗試聯絡被告不果,因此無法向被告解釋背景報告內容,並申請押後判刑。法官陳廣池最後應辯方申請押後至6月20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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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9日的「全球反極權遊行」,大批遊行人士由銅鑼灣出發到金鐘政府總部

官:「暴徒」衝擊為香港管治權力核心的政總,為加刑因素

陳官判刑時指,9.29政總外的暴動,是2019年眾多暴動事件中最嚴重之一,片段可見暴動範圍之廣、暴動者之多及組織性之強,令一般市民為之咋舌。陳官續指,暴動現場猶如戰場,案發地點為香港最繁盛貴重的政商地段,並發生史無前例的「攻防戰」。期間不少警員在水馬後防守,大量暴動者掟磚及汽油彈,水炮車可說是無用武之地。

陳官明言,沒有人相信香港一處繁華之地,會變成無法無天、被人肆意破壞的地方,有如「無政府狀態」。本案亦非一般暴動,因9.29暴動者的目標正是衝着政總,旁聽是曾被攻陷的立法會大樓,兩者均是香港政治權力中心;「暴徒」襲擊的象徵意義明顯不過,是直接挑戰及衝擊香港管治權力的標誌及核心,這為加刑因素。可幸的是,警員進行突擊行動並驅散示威者,令暴動沒有維持長時間。

官:案發地點在他人眼中是風景線,現卻成悲痛史

陳官又提到,梁天琦的案例與2019年的暴力事件是兩碼子的事情,相比之下後者是過之而無不及。尤其本案發生於10月1日國慶日的前兩天,9月29日(周日)有其敏感意思,「兩日後星期二會到來」。而政總附近的立法會總部亦史無前例地在7月1日被大肆破壞,「大家歷歷在目」。陳官強調,「(案發地點)在他人眼中是風景線,現在成為普羅大眾守法的悲痛史」。

官:兩人被操弄變戰場炮灰、策劃者卻逃之夭夭

另外,陳官又指兩人被有機心的幕後人士經社交平台操弄及教唆,並被推到前線,即使兩人沒有親自作出暴力行為,但其出現已足以支持及鼓勵同路人。陳官強調,兩人被捕變成「戰場上的炮灰」,而「真正策劃暴動人士不會親身到現場那麼笨」,他們必定逃之夭夭,並享受政治行動收割出來的後果,繼續享受「藍天白雲」。

官狠批被告無悔意 斥「旁觀」說法自欺欺人

陳官引述兩人的背景報告,對於兩人堅稱自己是旁觀者,只是途徑案發地點,陳官狠批他們全無悔意,並斥其說法是「自欺欺人、掩耳盜鈴」,因從兩人被捕時的裝備可見端倪,楊樂謙當時管有42個黑色口罩及鐳射筆,而李其浚則有一包波子及超能膠等。陳官又斥責兩人沒有反省事件對自己、家人,甚至整個香港社會的破壞,亦沒有自己撰寫求情信。

楊樂謙的背景報告指,案發時他步行往金鐘,只是一名旁觀者,其後見人群混亂四散,最後被捕。楊表明沒有犯法並會上訴。

至於李其浚的背景報告則指,他當日響應號召參與遊行,在案發現場看不到有暴力行為,打算歸家時卻被捕,他指自己沒有意圖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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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在當日使用水炮車驅散群眾

官:嚴刑重典是彰顯阻嚇力的不二法門

最後,由於兩人沒有實際求情因素,加上要警剔可能在場或在網上平台宣揚暴力行為的人,並稱:「嚴刑重典是彰顯阻嚇力的不二法門」,因此判囚4年半。被告被押走時,有親友稱:「等你呀!」。

陳官早前裁決時指,雖然片段沒有拍攝到3人舉止及被捕過程,但辯方不能蓋棺定論指警員虛構故事,因拍攝不到的原因眾多。他考慮到被告的衣著裝備、環境及警員證據,裁定他們有參與暴動。

3人同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金鐘夏愨道政府總部外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96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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