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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男女涉非法集結 一人認罪還柙候判 另兩人押後訊

3男女涉非法集結 一人認罪還柙候判 另兩人押後訊

【獨媒報導】2019年9月8日,有人發起紀念8.31太子站活動,期間有人在旺角警署外集結。兩男一女被控非法集結罪,今(11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29歲電腦技術員承認一項非法集結罪,還柙至2月1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18歲女學生及25歲電腦技術員則押後至3月3日答辯,期間繼續保釋。

3名被告為:陳凱晴(18歲,學生)、鍾慶燊(29歲,電腦技術員)及黃佳湧(25歲,電腦技術員)。

案情指被告袋中有鐳射筆

3人同被控一項非法集結罪,鍾慶燊認罪,他沒有保釋申請,還柙至2月1日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案情指,當日有人在網上發起紀念8.31太子站活動,晚上有市民在旺角警署外集結,並向警署的警員照射鐳射筆,警方要求示威者散去不果。至晚上11時半,速龍警員在彌敦道與快富街追捕被告,其袋中被發現鐳射筆。找換店的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曾參與非法集結。

被告求情指需照顧長期病嫲嫲

辯方求情指,被告大學畢業後任職電腦技術員,需要照顧在老人院居住患長期病的嫲嫲,嫲嫲現時已簽署放棄急救同意書。他在求情信中表示感到後悔,3年來因案憂慮及不安。辯方指本案比一般刑事案件拖延更長,而現時社會氣氛已回復平靜。

而陳凱晴及黃佳湧的代表律師則指,他們需時檢視文件及片段,亦需時索取法律意見,故申請押後至3月3日答辯,獲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批准,期間兩人繼續保釋。

非法集結罪指3人於2019年9月8日,在近旺角警署一帶與李奇和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陳凱晴另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她同日在長旺道3號外的公眾地方,攜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

案件編號:KCCC293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