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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歲中東籍青年涉向便衣警擲水樽 認暴動罪還柙候判

20歲中東籍青年涉向便衣警擲水樽 認暴動罪還柙候判

20歲中東籍青年涉向便衣警擲水樽 認暴動罪還柙候判

【獨媒報導】去年2月29日,有市民於港鐵太子站外聚集,紀念8.31太子站事件半年,其後有人疑堵路遭警員驅散。20歲中東籍青年涉與其他人包圍一名穿「警察」背心的便衣偵緝警員,期間又向他擲物,警員多次擎槍,他受襲後腳踝受傷骨折。青年今(3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暴動罪,而襲警罪則由法庭存檔。法官將案押後至5月24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被告繼續還柙。案情指被告曾多次向警員擲物,包括一個水樽,他在拾起地上竹枝時遭制服。

警員「落單」時被拳打腳踢 頭盔被搶去

被告承認一項暴動罪,襲警罪則由法庭存檔。被告同意的案情指,當晚有人響應「太子站襲擊6個月紀念」,旺角及太子有混亂發生,約晚上10時48分,便衣裝束及穿印有「警察」字樣背心的偵緝警員34731,在車上見彌敦道及山東街交界有十多名黑衣人設路障,因此與隊員下車追捕。

期間有人謊稱警員掉了裝備,於是警員停下來,其他隊員則繼續追捕,警員最後落單。警員到達西洋菜南街與豉油街交界時,突然被十多人包圍及襲擊,亦有人向他擲物。警員被多人拳打腳踢至倒地,其警察頭盔亦被搶去。警員感生命受威脅故擎槍自衛,他嘗試回山東街躲避但不成功。

警員多次擎槍自衛 被告曾擲水樽

約10時49分,警員沿西洋菜南街移向豉油街,警員擎槍自衛,圍攏他的人群則站在記者及旁觀者身後,繼續威嚇、辱罵及挑釁警員。警員趁機突圍跑向豉油街以返回彌敦道,多人追上警員並向他投擲水樽等雜物,被告亦有份投擲。事件演變成暴動。

其中一條新聞片段可見,警員在被襲時一度擎槍自衛,而圍攏警員的人群曾說「打死佢」、「黑警」、「(黑)狗」,被告亦首次向警員擲物。另一條「高登討論區」的片段可見,被告第二次向警員擲物,其他人投擲的物品有部分擊中警員,警員再次擎槍自衛,但暴動者沒有停止襲擊。被告繼續尾隨警員,第三次向警員擲物,即一個水樽。

被告拾起竹枝時遭制服 警誡下稱順勢加入襲擊

警員逐跑向彌敦道的警察防線,被告及其他人尾隨,警員再度擎槍自衛,但更多人追上。部分人手持長竹作武器,其後向警員投擲。被告亦在暴動者群當中,他跑上前在雅蘭中心外彎身拾起一根竹,並再追上警員。他追至警員身後的4至5米時又再拾起另一根竹,隨即被便衣警從後制服。被告與其他暴動者共追了警員不少於200米。

警誡下被告承認當晚8時到達現場,其後有人叫「唔好畀個警察走!」,有一群人追打警員,又召集其他人一起向警員擲物。被告承認知道被追打的是便衣警員,他「順勢」加入襲擊,向警員投擲水樽及竹枝,水樽曾擊中警員。被告亦承認從地上拾起1.7米長竹枝擲向警員,但無擊中他。被告確認片中穿白衫及藍色褲的人是他。

警員頭部擦傷腫脹、左腳踝骨折

警員的醫療報告則指,他頭部、雙臂及雙腿擦傷腫脹,左腳踝骨折,需以腳踝支架固定,他獲批共23天病假。

法官姚勳智裁定被告暴動罪成立,並將案押後至5月24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被告繼續還柙。有親友及旁聽市民在他被押走時大喊:「撐住呀!」

中東籍被告鈕卓暉(20歲)報稱為VTC學生,被控一項暴動罪及一項襲警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2月29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近豉油街及豉油街近奶路臣街與彌敦道交界參與暴動;以及襲擊正當執行職務的偵緝警員34731。

案件編號:DCCC 60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