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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學生認暴動還柙逾兩月 今准保釋待7.28同案判刑 親友激動落淚

19歲學生認暴動還柙逾兩月 今准保釋待7.28同案判刑 親友激動落淚

(獨媒報導)前年7月28日上環警民衝突中,44人被控「暴動」罪,分成3案審理。涉及15人一案,一名案發年僅17歲的男生於審訊首天承認暴動罪,已還柙逾兩個月。男生今在區域法院求情,法官練錦鴻指案件裁決需時,更有法律原則正待終審法院裁定,續柙被告似乎有不公。批准被告在等候同案其他被告裁決期間,保釋候判。多名女親友聞得被告獲保釋後激動落淚。

同案其餘不認罪的14名被告,案件定於12月30日裁決。案中第四被告何柏耀(案發時17歲)早前承認一項「暴動」罪。辯方已呈上書面求情陳詞,惟今未有在庭上讀出。

法官練錦鴻與被告均欲與案件其他被告一同處理判刑。練官主動問辯方有沒有保釋申請,辯方回應:「咁樣太大膽啦」,練官道:「你試下説服我。」

練官稱案件性質和涉及人數使案件裁決需時,更有法律原則正待終審法院裁定,繼續還柙似乎對被告有不公之處。練官又言,雖然考慮讓被告保釋,但不代表判刑取向,案件嚴重,即使被告認罪,法庭也不會寬待。

何柏耀獲准以5000元擔保,其父母其中一員以2000元作人事擔保,期間不得離港,須居住在報稱地址,每日到警署報到,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相關證人,以及須遵守晚上10時至早上6時的宵禁令。

15名被告分別為:陳偉林(21歲)、陳澤峰(22歲,電腦技術員)、布紫晴(24歲,教師)、何柏耀(17歲,學生)、梁志鵬(20歲,學生)、楊位醒(31歲,廚師)、彭雨彤(20歲,學生)、劉耀銓(28歲)、廖頌賢(30歲)、陳永琪(28歲,護士)、林皓正(22歲,電器技工)、廖紫婷(19歲,學生)、李樹樺(21歲,無業)、胡嘉俊(21歲,地盤工人)、張雯曦(19歲,無業),他們全被控於上環摩利臣街和文華里之間的干諾道中和德輔道中一帶參與暴動。張雯曦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無牌管有無線通訊器」罪,她已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通訊器」控罪。

案件編號:DCCC 820/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