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年11月13日,有逾百名示威者在旺角警署一帶聚集並堵路,以響應網上號召「三罷」,期間有人投擲汽油彈及磚頭。兩女一男在警方的掃蕩行動中被捕,他們原本打算否認暴動等罪,並於周一起接受審訊,惟3人今(9日)在區域法院改為承認控罪。案件押後至9月29日作求情及判刑,法官姚勳智下令索取各人的背景及教導所報告,期間3人須還柙。
案發時18歲的髮廊助理周雅桐、19歲學生陳彥希及17歲廚師張境佑,同被控一項暴動罪,3人皆承認控罪,並表示同意案情。
第一被告周雅桐聽罷法官宣佈罪名成立後,不禁落淚。旁聽席有人高呼:「照顧好自己啊!」
案情指,2019年11月13日先有約50人在彌敦道與水渠道交界聚集和堵路,其後示威者人數增至200人,他們佔據彌敦道馬路,逐漸逼近旺角警署。女督察7834遂在旺角警署的二樓向示威者多度發出中文警告及展示藍色警告旗,惟示威者開始在花旗銀行對出設路障及放火,當中有示威者手持磚塊及鐵枝等硬物,警方隨即展示「警告催淚煙」的黑旗和「速離否則開槍」的橙旗,但全遭示威者無視。示威者之後舉傘向旺角警署推進,女督察遂多度再舉藍、黑及橙旗。
晚上近11時,警方在彌敦道與太子道西交界展開第一次掃蕩,示威者見狀撤退至水渠道交界,但依然沒有散去。半小時後,50名示威者重回太子道西交界馬路,用雨傘等物品作路障,向旺角警署照射鐳射光,及投擲硬物和汽油彈。
第一被告周雅桐被《香港01》直播片段拍到曾手持雨傘蹲下,並與其他示威者溝通,又多度站在傘陣前排。案發時17歲的第三被告張境佑則被警方拍攝到曾蹲下移動金屬桿,並與其他示威者一同把一個綠色垃圾桶移動到防線前。相關片段又見兩人附近有其他人投擲汽油彈。
警方在凌晨再次展開掃蕩行動,示威隨即向後退。包括3名被告在內的示威者向旺角方向逃跑,警員於是追截他們,終在聯合廣場對出制服及拘捕3名被告。警誡下3人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 DCCC 31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