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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和你lunch」9人否認暴動 包括19年屯門區議會候選人羅焯勇

11.12「和你lunch」9人否認暴動 包括19年屯門區議會候選人羅焯勇

【獨媒報導】2019年11月12日的中環「和你lunch」,28人原被控非法集結罪,但接近一年後遭改控暴動罪。其中9人不認罪,今(27日)在區域法院受審,包括曾於已解散的「屯門社區網絡」任副主席、2019年為景興區候選人的羅焯勇。控方開案陳詞指,各被告躲進置地廣場內的其中一個緊急逃生出口,及後被捕。警方翻查片段,發現各人案發時均身處現場,部分人被拍到逃走時卸下裝備。

本案為該批被告中首宗開審的案件。9名被告依次為:私人教師葉廸舜(26歲)、會計文員黃樂文(35歲)、西餅師傅陳家裕(26歲)、學生吳栢明(20歲)、社工羅焯勇(22歲)、瑜珈教練黃穎恩(26歲)、教師陳憲(23歲)、學生袁晧軒(24歲)及葉柏亨(29歲)。

各被告被控於2019年11月12日,在中環畢打街與德輔道中及干諾道中交界一帶參與暴動。除陳憲及葉栢亨外,其餘被告被控在身處非法集結時使用蒙面物品,7人均不認罪。

另外,第五被告羅焯勇否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毀財產罪,他涉管有兩個打火機、一套六角匙、兩把扳手、一罐噴漆和一個內有多個螺絲刀頭的工具箱。

一人認攜對講機 另一人認拒出示身份證

第四被告吳栢明承認在置地廣場外無牌管有無線電對講機。

第九被告葉栢亨承認「沒有遵從要求出示身份證以供查閱」罪,指他在置地廣場外,未能在警員18094的規定下出示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閱。

案情指當日約3時50分,警員18094看守並押解被告前往瑪麗醫院。當警員查問被告及搜身時,發現他沒有攜帶銀包、電話及任何身分証明文件。被告拒絕向警員提供其個人資料。

控方:有人呼籲午飯時間示威癱瘓中環交通

就暴動罪,控方開案陳詞指,自2019年6月起,香港發生頻繁的暴力示威活動。政府因應社會情況,訂立《禁止蒙面規例》,於2019年10月5日生效。案發前一天,示威者在多區堵路、癱瘓交通及縱火,發動「大三罷」示威。案發當日,網上有人呼籲午飯時間示威以癱瘓中環交通。

當日約12時15分,示威者開始佔據畢打街及德輔道中的車道。控方指示威者破壞交通燈,又在一輛雙層巴士的擋風玻璃噴上黑色油漆;另有示威者在路障燃點火堆,及在車路放置插有金屬釘用以刺穿車胎的改裝膠管。

警方在12時半到場,在畢打街近干諾道中設置防線。示威者遂設傘陣與警方對峙。警方高舉藍色及黑色旗號,向示威者發出警告不果,示威者向警方防線投擲磚塊。由於對方人數較多,警方於是乘警車離開。

控方指被告躲進置地廣場的緊急逃生出口 及後被捕

控方表示,示威者之後在干諾道中近畢打街惡意破壞元氣壽司及吉野家,向餐廳的店面噴漆及投擲磚塊。至1時16分,示威者在馬路上設置路障,並破壞雙層巴士,打碎巴士側窗及在玻璃上噴漆。

示威者於3時22分在畢打街築起傘陣,在路上投擲汽油彈和磚塊。警方三分鐘後到達現場高舉黑色旗號,施放催淚煙追趕示威者。控方指,一群示威者包括本案各被告躲進置地廣場Tiffany店鋪旁邊的緊急逃生出口位置,被警方截停及拘捕。

控方指其中8被告蒙面逃跑 有人被拍到除下裝備

控方續指,本案案發經過和拘捕情況被多個新聞媒體、警方和現場閉路電視拍攝到。警方翻查片段後,確認各被告案發時身處現場。

控方表示,片段可見首被告葉廸舜沿德輔道中往雪廠街方向逃跑時戴著黑色口罩,直至被捕;次被告黃樂文逃跑時亦戴著黑色口罩及一把長傘,直至躲進逃生出口。

第三被告陳家裕與第六被告黃穎恩,被指並肩在干諾道中出現,起初二人沒有戴上口罩,惟至3時22分二人已戴上口罩往德輔道中行走。

至於第四被告吳栢明,控方指他被拍到沿雪廠街方向逃走時,戴著一個粉紅色的過濾性口罩,並有一個眼罩戴在頭後。當他躲進逃生出口位置時,便開始除下口罩和身上的裝備。

第五被告羅焯勇和第七被告陳憲被指逃走時均穿黑色衣物,背黑色背囊。控方指片段可見羅焯勇蒙著面。兩人一邊逃跑,一邊除下外套和背囊,直至躲進逃生出口。

第八被告袁晧軒亦被指沿德輔道中往雪廠街方向逃走,當時他戴過濾性口罩和黑色眼罩。至稍後警方到達時,被告已除下口罩和眼罩。

控方表示,在約4時05分,警員在逃生出口位置檢取證物,期間分別檢取了被告吳栢明、羅焯勇及袁晧軒卸下的口罩、眼罩及背囊。控方指,警方之後在羅焯勇的背囊中,發現多項物品,包括打火機、六角匙、兩把扳手、黑色噴漆及螺絲工具。

控方:被告警誡下稱原欲與男友到酒店取回物品

第六被告黃穎恩同日在警署進行會面,警誡下稱:「當時我同男朋友陳家裕準備去文華酒店拎返對情侶手鐲,途經德輔道中近畢打街嗰陣,當時條街已經有好多人,而因為我要經過呢班人先可以到文華酒店,但當時我聽到好多人大叫有警察,同埋啲人係咁跑,於是我同男朋友就企埋一邊,之後啲警察嚟到就拉埋我同我男朋友,我同男朋友咩都冇做過。」

案件明續審。

同一批被告中,31歲文員韓寶生早前承認暴動罪判囚30個月。其餘18名被告分拆成10人案及8人案,分別於今年7月及5月開審。

案件編號:DCCC 357/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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