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前年10月1日國慶日,有網民發起「六區開花」,於黃大仙等區舉行集會,及後演變成警民衝突。其中有12人於黃大仙龍翔道被捕,各被控一項暴動罪,當中兩人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各人不認罪,案件今(30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近200名示威者在沙田坳道近龍翔道巴士站聚集,部分人築起傘陣與警方對峙。有示威者在地上掘磚、向警方投汽油彈,亦用鐵通襲擊警員。最後警員利用黃大仙港鐵站出口往地面,沿龍翔道拘捕12名被告。他們被捕時管有頭盔、索帶、鐳射筆及鐵鎚等。有被告身上被搜到大量急救用品,包括橙色急救背心、消毒紗布墊、生理鹽水及止血包等。
示威者被指向警方投擲硬物及汽油彈
控方開案陳詞指,2019年10月1日約下午3時,大批示威者集結在龍翔道近黃大仙廣場天橋的行車線上,並以雜物堵路。約下午4時,近200名示威者在沙田坳道近龍翔道巴士站聚集,警方在附近設封鎖線,兩者距離約60米。部分示威者築起傘陣,並以工程用的黃色膠欄等築起防線,示威者亦在地上掘起磚頭,亦不斷向警方投擲硬物及汽油彈,火勢波及附近電單車。警方一度舉起黑旗及橙旗警告,但不獲理會。
警方從港鐵站走出地面拘捕
期間有示威者分別用鐵通及長竹枝等襲擊警員,亦以不明液體撥向警員。當警員以圓盾抵擋時,圓盾卻被鐵通或竹枝擊中導致破損。最後約5時,警員利用黃大仙港鐵站D1出口往地面,沿龍翔道西行線掃蕩並作拘捕行動。警方制服多人包括本案的12名被告。他們被捕時分別管有頭盔、眼罩、手套、護肘、口罩、防毒面具、索帶、電筒、繃帶、生理鹽水、鐳射筆及鐵鎚等。
其中在第十一被告劉智峰身上搜到大量急救用品,包括橙色急救背心、消毒紗布墊、膠布、生理鹽水及止血包等。
被告被搜出鐳射筆 警誡下稱:一個唔識嘅男人俾我
第三被告方銘涉管有一把鐵鎚,第九被告王明佑則管有一支鐳射筆,警誡下她稱:「支鐳射筆唔係我嘅,係一個我唔識嘅男人俾我,我唔識佢,我搵佢唔到,我都搵唔到地方掉,我唔會亂拋垃圾。」
12名被告依次為譚鈞朗(22歲)、鄧有釗(17歲)、方銘(19歲)、楊泳儀(20歲)、卓巧珠(19歲)、郭晞桐 (18歲)、鄧茜芸(23歲) 、戴珮玲(20歲)、王明佑(22歲)、伍祖儀(23歲)、劉智峰(24歲)及黃碧蓉(23歲),各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2019年10月1日,在黃大仙龍翔道一帶參與暴動。第三被告方銘及王明佑另各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分別管有鐵鎚及鐳射筆。
案件明續審。
案件編號:DCCC 77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