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2019年國慶日,大批示威者在沙田聚集堵路,警方於沙田正街與獅子山隧道公路驅散時,拘捕了一對牽著手逃跑的情侶,兩人被控暴動罪。他們不認罪,經審訊後均被裁定暴動罪成,今(6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半。法官謝沈智慧指,本案的暴動現場猶如戰場,兩名被告戴着防火手套,明顯不只是吶喊助威。她以4年半為量刑起點,被告不認罪沒有悔意,但考慮到兩人犯案時年輕及曾做義工,因此減刑3個月。
兩名被告謝浩綸(21歲,浸大持續進修學院學生)和熊詩婷(20歲,牙醫助護),他們為情侶。
官批評示威者行為肆無忌憚及目無法紀
法官謝沈智慧在判刑時指,本案的暴動為預先計劃,警方一早已知道當日各區有示威活動,大量示威者穿黑衫、戴頭盔及眼罩,部分人攜有汽油彈、行山杖及鐵通等。當日有過百至一千人參與暴動,有示威者堵路及破壞公眾設施,例如拆除路牌及磚頭等,又焚燒雜物致濃煙密不布。示威者亦用鐳射筆照向警員以及投擲汽油彈。謝官批評示威者的行為肆無忌憚及目無法紀。
謝官又指,本案暴動歷時4小時,示威者由下午2時起堵路,警方曾發出公告並要求媒體發布,但示威者仍然繼續推進,沒有離開,直至晚上6時警員到場執法,暴動才完結。
官:商店無法營業,造成無法計算的經濟損失
謝官續指,示威者用噴漆在公共設施噴上口號,地上亦有示威者投擲的磚頭,威脅逼近程度高。謝官認為暴動令商店無法營業,造成無法計算的經濟損失;而現場濃煙密布,對公眾造成滋擾,亦對市民造成極大威脅。至於示威者與警員的對峙會挑起情緒,加深不同政見人士的分歧,破壞警民關係。
官:兩被告戴防火手套,明顯不僅吶喊助威
謝官強調,雖然本案沒有證據證明兩名被告為帶領或號召角色,但他們於案發時戴着防火手套,明顯不只是吶喊助威。
謝官早前拒絕為次被告索取教導所報告,她今解釋,本案判刑明顯以懲罰及阻嚇為目的,因此判教導所並不能反映本案罪責。
謝官於裁決時,批評兩名被告證供屬「天方夜譚」、違反常理,令人難以信服。對於被告稱帶備生理鹽水是作踢波時急救之用,謝官認為場地有急救用品,毋須自備。
辯方於求情時指兩名被告均於被捕後患上抑鬱症,需要接受治療。
控罪指兩人於2019年10月1日在沙田正街與獅子山隧道公路交界及附近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
案件編號:DCCC 63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