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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涉欺詐案 辯方指黃偉強只管大樓雜務 沒參與集團決策

黎智英涉欺詐案 辯方指黃偉強只管大樓雜務 沒參與集團決策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控欺詐案件,今在區院續審。控方「金手指」前財務總裁周達權續接受盤問。辯方形容黃偉強是一個缺乏自信的人,職位雖是行政總監,是主責大樓保安、維修、購買文具等,「唔好聽叫大打雜」,沒有參與營運決策,亦不屬集團決策管理層;他學歷為大專程度,遇到法律問題不會自把自為,會先諮詢法律意見,周達權對兩者均表示同意。

昨日黎智英律師團隊完成盤問周達權,今日輪到第三被告黃偉強的代表資深大律師黃佩琪盤問。周達權本來是同案次被告,不過早前獲控方豁免起訴、並成為控方證人。

周達權在1993年加入壹傳媒集團,職位一直晉升,直至被捕前他任職財務總裁。黃佩琪問周達權從壹傳媒獲得的福利,是否包括房屋津貼,周達權澄清是「稅服安排」,即將人工一部分撥作支付屋租,他稱不清楚是否高級管理層才可獲此待遇。

昨日追問黎智英董事酬金 今不准批露周達權月薪

辯方進一步觸及周達權的人工如何在集團內持續加薪,但《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打斷,「提醒」可以講加薪現象,但不可以觸及銀碼,他稱因為涉及私隱。昨天黎智英的代表資深大律師陳政龍盤問期間,一度表示黎智英的董事酬金「唔算高」,陳廣池立即反問「點先為之唔算高?」,並追問其金額,結果辯方引述年度表務報表,透露黎智英每年董事酬金約為二百萬元,大部分用於支付何文田寓所及台灣寓所的租金。陳廣池插話,稱有些富商只收五千元董事酬金。

辯方問周達權作為一個專業會計師,以及執行董事,是否不會犯法,亦不會做出違背公司利益的行為,周同意。辯方再指,若遇到下屬作出違法行為,周達權應該不會啞忍,周表示「盡可能範圍我會講」。周又同意不會明知而做出違法行為,例如欺詐,周亦不會指示下屬做出相關行為。

評核書寫溝通能力「可改進」 周辯稱「可以更好啫」

資深大律師黃佩琪問周達權,被告黃偉強是否一個信心不足的人,周思索一會後稱「Sorry,我唔識點答你」。辯方舉例兩人平常共事,黃不時會諮詢周達權意見。周達權表示黃可以獨立完成工作,遇到較大事情,他同意黃會向他匯報。周達權每年為黃偉強撰寫工作表現評該,周在其中3份評該形容黃偉強溝通能力「可改進」,辯方問周是否覺得黃的溝通有問題,周稱「可以更好啫,唔係唔好」。周知悉黃偉強聽力有問題,近年要接受耳蝸手術,早前更接受心臟大型手術。

辯方向周達權指,黃偉強的工作屬於後勤工作,只要管理行政部和大樓日常運作,例如安排保安、清潔、穿梭巴士、購買文具、維修攝影器材,運送年花,甚至健身室桑拿房衛生等繁瑣雜項,黃佩琪直言:「好聽啲叫行政總監,唔好聽叫大打雜。」周達權最初表示不能評論,只同意對方主責行政工作,後來同意對方工作「係煩」。

辯方展示公司電話表及架構圖,指出黃偉強其實不屬於集團管理團隊,沒有參與集團的大方向討及決策,周達權同意。他亦同意黃偉強的學歷只有大專程度,遇到法律議題,黃會先諮詢周達權以及公司法律部門,才對外作出回應。

案件編號:DCCC 34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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