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高等法院原訟庭頒令,充公在反修例運動期間,籌款支援被捕人士的組織「星火同盟」約7,000萬元。警方表示,由於兩名涉案人士潛逃,遂向法庭申請沒收令,指法官接受申請認為符合法例要求。
組織「星火同盟」在2016年旺角騷亂後成立,在反修例運動期間,「星火同盟」以支援被捕人士法律及生活費用為名籌款。警方在2019年12月19日拘捕該組織四人,指他們涉嫌洗黑錢,並凍結約7,000萬元。
警方今午在法庭頒布充公令後見記者,財富情報及調查科警司鄒祥有指出,「星火同盟」自2019年6月在港以支持示威者名義,積極用不同社交平台向公罪籌款,聲稱用作支持反修例人士活動。調查發現該平台在2019年6月至11月期間,共籌得8,000萬港元,款項存入一間私人公司的銀行帳戶,但用途與其聲稱不符。
警方發現,部分籌得的資金用作購買私人保險,或用作清還私人信用卡卡數,並提走大部分款項,相信有人利用平台洗黑錢,遂在2019年12月以「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拘捕三男一女,並凍結兩人約7,000萬元財產。
警方指出,其中兩人在2020年10月及2021年3月分別潛逃離港,遂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案條例》第8條,向高院申請沒收令,經聆訊後充公7,000萬元款項。至於另外兩人,警方指一人正進行司法程序,另一人則正在調查中。
高院閉門處理一宗沒收令案件 警確認為涉案人士
司法機構資料顯示,高院今早有一宗沒收令的案件,以閉門聆訊形式進行,由原訟庭法官杜麗𣲙審理,兩名涉案人士為WONG Mo-hung及NG Ting-Kai;警方確認為涉案人士。
至於捐款的市民是否同會涉案,鄒祥有就表示,市民如因慈善原因捐獻,在法律上沒懷疑屬犯罪行為或意圖,便不會引致法律責任,但由於每宗個案的細節不同,未能一概而論。
案件編號:HCCP 42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