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何俊仁就多宗集結案入獄逾一年,上月22日服刑完畢,惟他另涉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須繼續還柙。他早前就該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保釋被拒,今(15日)再度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聽取陳詞後,押後至本月22日再作決定,期間何須繼續還柙。
多名與何俊仁相熟友人,包括社民連曾健成、大律師吳靄儀、前民主黨主席劉慧卿及前支聯會常委徐漢光等人今日均有到場旁聽。何俊仁上庭後立即向旁聽親友揮手打招呼,友人紛紛站起予以回應。
控罪指何俊仁(70歲,律師)與李卓人(64歲)、鄒幸彤(36歲)及支聯會,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
同案的鄒幸彤申請初級偵訊,並排期於9月2至13日進行,而案件將於9月14日再提訊,以處理交付程序。
何俊仁牽涉4宗非法集結案,自去年5月18日開始還押。除了「8.18流水式集結」被判緩刑外,其餘3宗「10.1集結」、「6.4集結」及「10.20九龍遊行」案則分別被判監10至18個月,但獲准同期執行,他於上月22日服刑完畢。
案件編號:HCCP 39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