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獨媒報導】社工陳虹秀被指在2019年8月31日參與灣仔暴動,2020年曾獲法庭無罪釋放,但其後律政司上訴成功發還重審,她在上月被裁定罪成。案件今早在區域法院進行求情,辯方呈上的多封求情信均形容陳虹秀品格高尚,陳的母親形容女兒自小猶如律師擁有強烈正義感,為「睇唔過眼」的事發聲。案件橫跨5年半,辯方指漫長司法程序帶來沉重壓力,令陳虹秀不幸患病,要靠藥物控制病情。而獲判無罪後,陳虹秀沒有離開香港,還修畢特殊學習需要心理學碩士,繼續貢獻香港,以及幫助世界各地有需要的弱勢社群,代表求情的資深大律師潘熙形容,案件可能是他處理過「最困難求情」。
案件押後至4月9日與同案其他認罪被告一同判刑,陳虹秀在散庭後向公眾席數十名親友同事展現笑容,用手指比劃心心。
代表陳虹秀求情的資深大律師潘熙表示,陳虹秀在父親去世後擔起照顧母親的責任,母親撰寫的求情信形容女兒由細到大相當乖巧且學業優異,同時有強烈正義感,猶如律師仗義執言,為「睇唔過眼」的事發聲。潘熙又指,被告罪成後予人印象仍然開朗,帶笑面對他人,凡事「諗咗其他人,先諗自己」,這也是陳虹秀決定做社工的初心。
「諗咗其他人,先諗自己」
不同求情信均盛讚被告是關愛他人、無比孝順的人,深受親友愛戴。多封求情信為陳虹秀的品格作證,形容她擁有高尚品格,為人善良且熱心助人,上班時間已經「日日幫人」,在工餘和放假時間亦不忘助人,曾赴青海、四川、東南亞、尼泊爾做義工協助天災災民,潘熙形容「邊度有人需要佢,只要有時間,都會幫助弱勢社群」,他更言若非今日被告身陷囹圄,可能已在緬甸協助地震災民。包括前社會福利界立法會議員張國柱、社總會長及多名親友、同事和受助者,分別為陳虹秀撰寫求情信。
獲短暫自由身 選擇留港貢獻
辯方又指,陳虹秀被捕後維持樂觀正面態度面對,從來沒有放棄自己,在獲判無罪後,她本來可以合法離開香港,但仍然選擇留在香港面對案件,並且再修讀一個關於特殊學習需要的心理學碩士,於2021年畢業。辯方又表示,陳虹秀在2020年亦獲得第29屆優秀社工獎,繼續做好本份。
不過辯方同時向法庭表示,陳虹秀在面對漫長的司法程序中,面對極大壓力,不幸患病要靠藥物控制病情。一般案例而言,若原審獲判無罪,其後即使上訴發還重審被定罪,法庭會給予一定程度減刑,辯方又指雖然無意指責誰對誰錯,但事件確實拖延5年半,相信法庭有進一步空間作量刑扣減。
強調案中沒有帶領角色
就本案案情,辯方指陳虹秀無任何政治目的,身上沒有任何政治標語或旗幟,她沒有攜帶武器,僅得保護裝備,衣著和身處位置亦與其他示威者有所不同。被告沒有任何帶領角色,沒有直接鼓勵激進行為,亦沒有證據顯示其行為令他人受傷或有財產被損毀。
至於陳虹秀的社工資格,辯方相信日後很可能被吊銷,有案例曾判醫生因罪除牌,亦可以成為減刑的考慮因素。辯方又指被告重犯機會低,其正面品格對社會貢獻良多,相信日後仍會繼續服務社會,希望法庭給予最大程度的刑期扣減。不過辯方同時承認,定罪的暴動罪是嚴重罪行,潘熙形容「可能係我做咗咁耐,最困難嘅求情」。
案件將在4月9日早上十時在區域法院判刑,陳虹秀期間續還柙。
案件編號:DCCC1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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