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星島日報》本月初引述消息指,警方國安處已就「國殤之柱」創作者丹麥雕塑家高志活制定拘捕行動,並研將案件交由駐港國安公署安排移交內地審訊。高志活及後去信港府、保安局及警方國安處,要求澄清當局有無計劃拘捕和檢控他。鄧炳強昨以英文回信,指拘捕任何人時會告知其干犯罪行,但不評論個別個案。鄧又指「倡導和平」和「藝術創作」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的慣常手法,執法部門將認真查明有否危害國家安全。
高志活最新回應事件,指由於港府保安局未能交代清晰答案,他已經聯絡丹麥外交部,希望官方能代他向港警查明是否有拘捕計劃。高志活又指對於鄧炳強在信中多次重申《港區國安法》感到不解,因為對方根本沒有回應他是否已被觸犯法例,他又質疑一個「恐怖分子」會否如他主動接觸官員尋求溝通。
消息指高志活藉「國殤之柱」來港進行政治騷 將對他拘捕
《星島日報》8月2日報導中大博士生曾雨璇於今年元旦涉嫌於銅鑼灣崇光百貨外悼念「七一」刺警案中死者梁健輝案時,引述消息指警方國安處已就高志活「有意藉『國殤之柱』相關事件來港進行政治騷」制定拘捕行動,並研啟動《香港國安法》第55條,將有關案件交由駐港國家安全公署行使管轄權,把其安排移交內地審訊。
高志活於本月11日向港府、保安局及警方國安處發信,稱對於警方國安處突然向他發出拘捕令感到困惑,認為若拘捕令確實存在,應合理地向他解釋。他亦要求香港當局澄清有關檢控,如是否已提出檢控、檢控原因為何、是否已或計劃發出拘捕令。
高志活表示,自己在2012年後已經沒有訪港,亦未有在港干犯任何罪行,只是參加過香港不同的藝術展覽,已這些展覽都是合法。他指,香港大學移走其「國殤之柱」,而港府把雕塑用作香港民主活動人士案件的證據,是扼殺藝術表達自由。他又指,自己已從法律途徑要求取回雕塑,但最終沒有成功,認為這是侵犯他的個人財產,自己才是受害者,要求當局交代何時交還「國殤之柱」。
鄧炳強:「藝術創作」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的慣常手法
鄧炳強於10日後回信,指不會評論任何個案的細節,以免影響調查及執法,強調警隊拘捕任何人時,都會告知其所干犯的罪行。他又強調《港區國安法》適用於香港境內外的行動,亦包括非香港居民,又稱港府有憲制責任去預防及壓止危害國安的罪行,而國安法符合國際法原則及慣例、各國或地區的通行做法。
鄧炳強指,雖然表達自由等人權受法例保護,但在要保障國家安全下,有關權利並非絕對,而「倡導和平」和「藝術創作」都是危害國家安全的慣常手法,執法部門將認真查明有否危害國家安全。
他亦表示,執法部門獲法律授權,扣押跟危害國家安全有關的財產或證物,並會依法處置它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