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意料,政府決意禁止維園的燭光集會, 上訴委員會亦維持警方決定。在目前的法律環境下,抱歉支聯會無法再以組織名義主辦維園的燭光悼念,有負大家所托,愧疚萬分。
但在所有的組織身份之外,我們首先是有自主行動能力的個人。無法正式組織,我們便如水行動;沒有領袖牽頭,我們也能自動自發。經歷了2019年洗禮的大家,經歷了31年的燭光集會的大家,早就知道6月4日,該做什麼。
我亦在此以個人名義表示,6月4日8點鐘,我仍會去守這已有32年的約定,在大家都能看到的地方,點起燭光。政府能禁止一個場地裏的聚集,不能禁止香港每個角落亮起燭光。愈是想刻意撲滅,燭光只會愈燒愈廣,並終將成為焚毀專政的烈焰。而我們這刻要做的,就是盡我們每人的一分力,在嚴寒中守住這燭光,守住我們良知的底線,守住我們僅餘的自由。
只因專政貪得無饜,委曲並不能求存,只會換來紅線的無盡擴張。唯有堅守陣地,以行動捍衛立場和原則,才能爭取到生存的空間。
今年6月4日,讓我們繼續以燭光,為死者爭公義,為生者衛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