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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永健涉內會衝突認違特權法 否認刻意推跌立法會保安 12.17裁決

郭永健涉內會衝突認違特權法 否認刻意推跌立法會保安 12.17裁決

(獨媒報導)前議員助理、工黨主席郭永健涉去年5.8內會的會議衝突,早前承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下的「藐視罪」及「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罪,由於控辯雙方無法就部份案情達成共識,今(15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召開紐頓研訊(Newton Enquiry)以釐清案情。保安員供稱嘗試將雙手抓住公眾席圍欄的郭拉走,惟郭主動伸直左手,導致他跌倒;不過郭堅稱沒有刻意推跌保安,乃對方失平衡向後跌。裁判官屈麗雯押後至12月17日裁決及聽取求情。

案情指保安員背部著地摔倒 獲32日病假

根據控辯雙方不爭議的案情,由前年10月至去年4月,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內會)一直未能選出新一任主席,至2020年5月8日,舊任主席李慧琼召開內務會議,被指責越權,她前往主席台期間遭多名議員嘗試阻止,保安員築成防線保護李慧琼,其後民主派議員不斷喊「李慧琼奪權」等口號及衝擊防線,導致會議中斷。

至下午4時41分,時任立法會議員張超雄的助理郭永健坐上會議室上層的公眾席,其後把一疊《議事規則》從上丟下會議室,期間重覆高呼:「李慧琼越權可恥!」、「破壞議事規則可恥!」

保安員簡廣榮和李玉華到場阻止郭永健,但郭激烈掙扎,用雙手緊緊抓住玻璃圍欄,簡嘗試把郭的左手拉離圍欄,期間簡背部著地摔倒。郭最終於下午4時45分被保安人員逐離公眾席。

簡廣榮被送往醫院急症室治理,證實枕部和背部下方觸痛,經腦部電腦斷層掃描後,發現後頂枕部有一個一厘米乘一厘米的高密度損傷,經治理後同日出院。此後簡持續接受治療至2021年4月,並間斷地獲發32日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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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大樓保安助理簡廣榮

保安員稱遭郭永健大力推跌 否認是誤會

立法會大樓保安助理簡廣榮以事主身份出庭作供,他稱當日見郭永健的雙手抓住玻璃圍欄,欲以「適當武力」將他的手拉扯離圍欄,又將他的左手拉向自己胸口,然後郭「好大力反抗」,故簡再用雙手「捉實」郭的雙手,嘗試拉扯離圍欄,惟郭大力地推簡,令簡向後跌倒。

辯方盤問時指,簡拉扯郭永健期間,重心一直是向後,惟簡不同意。不過播放影片後,辯方指出,簡向後跌時,郭尚未伸直左手,郭之所以要扶著玻璃圍欄,是因為簡扯著郭一同下跌。簡亦同意。辯方指郭曾說:「你自己跌架啫,我無掂到你。」但簡稱沒有印象。

辯方指出,由於簡欲把郭拉離玻璃圍欄,所以簡的重心一直是向後,當郭的左手鬆開,簡便失去支撐點,身體便失去平衡,導致他向後跌倒,由於整個過程太快、太混亂,令簡誤會郭有心推跌他,然而郭並沒有刻意,也沒有意圖如此做。簡否認上述說法。

郭永健強調沒有意圖推跌保安

郭永健選擇作供,他稱有一男一女的保安員制止他,叫他鬆手,男保安在他的左手邊拉扯他的左手,之後失平衡跌倒,導致郭伸直手,簡跌倒後依然扯住郭。郭稱,當日他穿短袖衫,簡的右手捉住他的右手時,由於郭皮膚太滑和簡用力過度而「捉唔實」;男保安跌倒時令郭的身體傾側,郭意識到自己會跟著跌倒,故用手扶住玻璃圍欄。郭強調他不曾主動伸直左手,沒有任何意圖推跌保安。

代表控方的署理高級檢控官勞泳珊盤問指,若果不是郭永健用力伸直左手推向保安員,保安跌倒後,他的左手不會伸展得那麼直;郭的身體微微向保安傾斜,是因為他全身的力都在推向保安員,即使保安員跌倒後,郭的力量依然向著他。郭全不同意。

辯方:不排除郭鬆開手導致保安失支撐點

代表控方的勞泳珊結案指,當日情況是雙方掙扎、「你推我撞」,郭永健有用力伸直左手,其身體的力推向了簡廣榮,而非郭所稱他皮膚較滑,簡捉不住他的手而自己失平衡跌倒。

辯方則結案指,簡廣榮無法肯定誰人導致他跌倒,其後在控方的引導下,才供稱郭永健的左手向前伸導致他背部著地摔倒,惟播放影片後,簡卻同意他跌倒時,郭永健的手尚未伸直。

辯方重申郭永健沒有意圖令保安員跌倒,只是簡廣榮在拉扯郭的過程中失平衝,自己跌倒後再牽扯到郭,是自然和正常的因果關係。辯方又反駁控方,郭永健的手伸直並不必然代表他用力推簡廣榮,因簡想將郭的手扯離玻璃圍欄,身體重心一直向後,當郭一鬆開手,簡便失去了支撐點,於是跌倒在地,法庭不能排除此可能性,控方舉證未能達至毫無合理疑點。

控罪指郭於2020年5月8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內,在立法會的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擾亂,致令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以及抗拒或妨礙正在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即簡廣榮。

郭在去年六四晚會案中,承認各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及「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共判監禁8個月,現正服刑。

案件編號:WKCC3842/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