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區域法院法官郭偉健去年4月在審理將軍澳連儂牆斬人案時,讚揚被告有「高尚情操」,時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當時發聲明表示,郭偉健暫不會處理反修例案件。郭官上月獲重新安排審理反修例相關案件。郭官今在區域法院處理涉派港獨單張、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的兩名被告案件時,控方指本案須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郭官表示自己已獲任命為《國安法》指定法官。
區院國安法官第三人 復出不足兩個月即獲委任
郭官於去年4月25日裁決45歲男子洪震在將軍澳連儂牆斬傷3人案,稱讚被告有「高尚情操」,並以長篇幅批評示威者行為是「文革式的極端主義」,判被告入獄45個月。馬道立其後發聲明,稱已經與郭官傾談,提醒他在履行其司法職責時,必須避免就社會中具爭議或可能訴諸法院的議題,非必要地在公開場合包括於判辭中發表任何意見,尤其是任何一種政見,並稱郭偉健暫時不會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司法機構上月發聲明表示,考慮到有關郭官的投訴已完成處理逾一年,以及其工作表現、專長、經驗等因素,獲終院首席法官同意,決定重新安排郭官審理反修例相關案件。
特首辦及司法機構一直拒絕公開國安法指定法官名單,直到要處理涉及《國安法》案件,才會知道指定法官的身份。在區域法院暫時已知的國安法指定法官為陳廣池及胡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