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嶺南大學原定今日舉行校董會本科生代表選舉,惟校方周三向學生發電郵,指候選人之一、學生會署理會長賴卓賢涉以非官方途徑進行自我宣傳,包括於校園範圍內張貼海報、於公開社交媒體帳戶上進行宣傳及接受傳媒訪問,因此違反選舉規則,取消其嶺大校董會、諮議會及教務會學生代表的參選資格。校方同時宣布,教務會學生代表由唯一候選人學生盧鄭愛娃當選。
翻查相關選舉規則,條文中並未提及不准候選人透過非官方渠道作公開宣傳。賴卓賢指,校方通知他被DQ時,未明言他違反哪條規則,僅指他違反較早前校方與各參選人會面時的口頭要求。賴質疑,候選人於選舉中因作出公開宣傳而被取消資格是「極為荒謬」,又指本港其他大學舉行的同類型選舉,全部均容許候選人作公開宣傳。他稱已就事件諮詢法律意見,並考慮申請司法覆核。
嶺大回覆傳媒查詢時證實,有候選人被取消參選資格。嶺大表示,選舉主任早前接獲實名投訴,並在查證後發現,有候選人透過非官方渠道進行自我宣傳,被視為違反選舉規則,因此立即取消其參選資格,確保選舉的公平性。
嶺大教務處在周三(13日)發出Mass Mail,宣布取消賴卓賢的參選資格。
去年修例改用選舉產生學生校董 口頭要求候選人不能校內宣傳
立法會去年通過修訂《嶺南大學條例》,當中取消由學生會會長擔任校董會當然成員及諮議會成員,改以學生互選產生,再由校董會委任。賴卓賢在社交媒體發文表示,自己於周三早上獲知會要與選舉主任章慧芳會面,期間章稱接獲實名投訴,指控他違反選舉規條,並指其候選人資格已被取消,之後再向全校本科生發出群發電郵。
是次為嶺大首次就校董會成員資格舉行學生選舉。賴稱被DQ前不但沒有申訴機會,亦沒機制就被DQ作上訴:「體諒校方欠相關經驗,但都可以參考吓其他大學嘅做法。」他又指,校方通知他被DQ時,未明言他違反哪條規則,僅指他違反早前的口頭要求,即不能以任何公開渠道進行宣傳,並禁止候選人於學校內進行宣傳。
嶺大提供官方網站、論壇予候選人宣傳 賴質疑公開性不足
賴卓賢質疑,選舉過程中沒有提供足夠渠道予參選人宣傳。翻查資料,嶺大曾稱候選人可以使用的宣傳平台,包括官方選舉網站及在大學舉行的選舉論壇中回應提問。不過賴指,校方提供的兩種「官方宣傳方法」均有問題,例如在網上瀏覽候選人簡介及政綱的步驟繁複、官方選舉論壇關注度低等。
賴又提到,教務處於選舉網站所發布的選舉規條中,並沒有列明「不許參選人作公開宣傳」;雖於選舉規條列明,選舉主任或校董會保留權力隨時修改規條,但他沒有接收到任何有關修改選舉規條的通知。
他強調,自己是基於選舉的公開性不足,才使用認為正確的方式進行宣傳,讓更多學生接觸到有關選舉的資訊:「選舉的目的在於讓同學選擇自身認同的參選者,並投票形式以表示對其參選者的支持,若同學根本不了解參選人的簡介及政綱,則難以在對各參選人公平的情況下進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