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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行前夕中五生被搜出伸縮棍 控方拒准守行為撤控 辯方稱將上訴申永久擱置

遊行前夕中五生被搜出伸縮棍 控方拒准守行為撤控 辯方稱將上訴申永久擱置

(獨媒報導)前年12月8日民陣舉辦「國際人權日」遊行前夕,一名中五男學生於大圍被搜出一支伸縮棍,遭控告一項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去年7月提堂時,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一度以內地生李丹石在中大畢業禮揮刀案作比較,指本案更值得考慮讓被告自簽守行為並撤控。惟律政司堅持檢控程序,被告申請永久終止聆訊,亦遭裁判官香淑嫻拒絕。案件今(4日)於沙田裁判法院開審,辯方表示對控方案情沒有任何爭議,但堅持不認罪的立場,並透露會就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被駁回提出上訴。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並押後至7月8日裁決。

案發時為中五學生的楊天聰(18歲),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罪指他於2019年12月8日在大圍積富街休憩花園內,無任何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管有一支伸縮棍。

控方案情指,2019年12月8日民陣於維園舉行「國際人權日」遊行,爭取「五大訴求,缺一不可」。被告於遊行前夕(7日)的深夜身穿黑色上衣、褲和背有黑色背囊出現於大圍積富街,高級警員52601發現被告形跡可疑,於是上前作出截查。警員於截查期間發現被告的背囊內藏有鋼製伸縮棍、防毒面具、過濾器、護膝、手踭護甲和黑色面巾,遂於12月8日凌晨,以「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拘捕被告。

裁判官崔美霞稱,今開庭前收到辯方指將不會就控方的案情和證據有任何爭議,被告亦維持不認罪的答辯意向。辯方在庭上透露,會就早前申請永久終止聆訊被駁回而提出上訴。

控方呈上6段截查地點附近茶餐廳的閉路電視片段,拍得一位身穿黑色上衣、褲和背有黑色背囊的人士,辯方未有爭議該名人士為被告。

控辯雙方未有傳召任何證人,裁判官裁定表證成立,被告需要答辯。辯方指被告將不會出庭作供,控辯雙方亦未有進一步結案陳詞,案件押後至7月8日作裁決,被告獲准繼續以原有保釋條件外出。

辯方另向法庭申請延遲處理早前申請永久終止聆訊的訟費申請,指上訴有機會由較高級的法院處理,因此希望訟費申請同由上級法院的法官作裁決,惟控方指該做法不符常理,每項程序應「一單還一單」,故反對申請。崔官聽罷雙方陳詞後,最終駁回辯方申請,裁定訟費需由裁判法院原審裁判官作出裁決。

被告的中學老師亦有前來旁聽,被告散庭後於庭外向部分旁聽人士致謝和擁抱。

案件編號:STCC148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