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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家賢17天證供整理︱趙口中的「35+計劃」是怎樣的?民主動力角色是什麼?與區諾軒證供有出入嗎?

趙家賢17天證供整理︱趙口中的「35+計劃」是怎樣的?民主動力角色是什麼?與區諾軒證供有出入嗎?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受審,第二名控方證人、同案認罪被告趙家賢上周完成歷時17天的作供。被指為「35+計劃」組織者之一,前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於2021年6月已願助警方調查,並為控方呈遞大量與計劃相關的訊息及文件。惟趙強調民主動力只是初選的「服務提供者」,又稱感被戴耀廷「騎劫」、承認對戴懷有怨恨,並指若一早得知戴的「攬炒」主張,不會答應承辦初選。不過趙的說法屢被法官和辯方質疑,何桂藍一方更指他淡化自己參與換取減刑。

到底從趙家賢的角度而言,「35+計劃」是怎麼一回事?民主動力的角色又是什麼?他的證供與區諾軒有什麼出入,能夠填補區諾軒遺下的疑問嗎?在第三控方證人鍾錦麟作供之際,《獨媒》為讀者整理了趙家賢17天以來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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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9日初選記者會(資料圖片)

一)趙家賢何時成為控方證人?控方透過趙家賢呈遞了什麼文件?

趙家賢盤問下表示,於被控後的3個多月,即2021年6月和7月已進行兩次錄影會面,當時已願意協助警方調查;而他2022年6月在交付程序認罪後,在同年9月29日、2023年1月10日及21日、和3月21日錄取了四份「無損權益口供」(即供詞內容不會用以指控作供者),其中首份是由警方探訪6、7次後寫成。趙多次追問下未能回答何時首次擬認罪,亦拒透露如何任控方證人,但確認與警方「有討論」。

控方透過趙家賢呈遞近8,000頁文件,包括從其手機擷取的大量WhatsApp紀錄和檔案,以及從其辦公室搜得的初選提名表格及政綱。其中包括戴耀廷在趙要求下於組織者群組發出的7份各區協議最終版本,提及否決財政預算案;及趙的助手、民主動力時任總幹事黎敬輝向趙發送的協調會議筆記,提及出席者名單和發言等,上述文件均屢被控方引用。

二)「35+計劃」是怎樣開始的?

對比起區諾軒的「一切係由一個飯局開始」,趙家賢證供將時間線推得更前。他表示,戴耀廷在「佔領中環」後變成較進步民主派的帶領者,常與民主派政黨領導層推銷新想法,並於2017年提出「風雲計劃」找有志者填滿區議會「白區」,望取得區議會主導權,影響地區撥款和取得特首選委會議席。趙指戴當時已開始着手營造「憲制抗爭」的概念。

趙續指,戴「引領」了很多本土抗爭派政治素人出選,在2019年反修例民怨下大勝,令議會變得「標籤化、民粹化、口號式」;而政治素人因高票當選而「心雄」,作為「大學者、大文豪、大思想家」的戴亦乘勢撰文談立會過半,望將勝選的民意民氣延續至立法會選舉,複製區選的成功。戴並在2020年2至3月將民間的「35+」概念加以運用析述、對本案計劃有初步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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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主動力如何和為何參與「35+計劃」?民主動力在計劃的角色是什麼?

區諾軒早前供稱,於2020年1月的飯局討論由民主動力負責初選行政工作,並於會後聯絡民動召集人趙家賢。趙亦指,民動於2月獲區諾軒及九龍東的區議會正副主席邀請列席九東首次協調會議,分享辦初選的經驗,其後他本人或職員亦有列席不同會議;而民動5月初才獲戴耀廷和區諾軒邀請承辦初選,他要求戴承諾由民動全權控制初選運作,戴指沒問題,他才於5月中下旬答應。至於「35+計劃」於3月26日的首個記招,趙指民動無被邀請、「完全排除在外」。

與區諾軒一樣,趙指與戴耀廷辦初選的「初心」不同。他指民主動力的「初心」只是助民主派取得立會過半,推動利民政策,要求政府回應五大訴求;惟戴及本土派卻倡否決預算案和「攬炒」,迫中共讓步,感覺被戴和部分本土抗爭派「騎劫」。趙指若一早得知戴的「攬炒」主張,並不會答應承辦初選。

趙承認,留意到計劃的「反政府」傾向,惟仍答應承辦,是礙於當時社會氣氛,亦不想民主動力被邊緣化或「衰喺我手上」。他又指戴本身找香港民意研究所負責眾籌和初選,被拒才找民動,他原認為「唔接好過接」,但戴在協調會議稱已邀民動參與,構成壓力,他終答應承辦,但稱被香港民研「排除在外」、很多事情「最後先知」。

不過趙的說法屢受法官和辯方質疑,指他不像被「騎劫」的受害者,反感謝戴耀廷,民動帖文亦提及「對抗暴政」,個人Facebook亦提及「抗爭無退路」等;趙則回應帖文是由職員所撰、指自己壓抑對戴的真實感受,又向法官認錯,稱「對抗暴政」等字眼非民動立場。辯方指趙將自己表現成政見溫和,趙激動以英語否認;對辯方質疑他早於2至3月已答應承辦初選,趙亦極不同意。趙亦否認嘗試將自己的參與講到最低,並渲染、怪責和誇大他人參與來換取減刑。

就民動的角色,趙指是為初選眾籌、招募義工、宣傳和為參選人申報選舉開支,強調民動只是初選的「服務提供者」,承辦初選投票及委託香港民研進行選前民調,協調事宜則由戴和區負責。民動亦曾與民研簽約預留80萬作選前民調,惟因選舉延期未有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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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參與者對否決預算案有什麼態度?

本案關鍵在於各被告有否達成協議,同意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以顛覆國家政權,因此證人證供的關注點之一是各被告對「否決財政預算案」的態度。

與區諾軒一樣,趙家賢指協調會議初期否決權並非討論重點,是後期才更着重。而趙只曾出席部分會議,大部分遲到甚至早退,並由其助手黎敬輝做會議筆記。

趙指,九龍西會議的出席者、前油尖旺區議員李傲然「有比較上進取去講覺得要用盡議會嘅一啲權力」,出席香港島會議的南區區議會副主席司馬文則表示反對否決財案;戴耀廷在新界西首次會議也有提否決財案,本土抗爭派和傳統民主派有「拉扯」,新界東的討論亦有「火花」。

至於各被告,趙指楊雪盈曾稱就戴耀廷提否決預算案,「咪由佢講吓先囉」,認為入立會後議員也是「自主行使權力」;鄭達鴻很細心審視政策,「唔能夠知道」他入議會是否一定否決財案;黃碧雲及林卓廷無特別提及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趙並指鄒家成曾稱要用盡方法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何桂藍指要將整個制度「推到盡」、「打破」一國兩制的制度。

五)參與者就否決預算案達成共識了嗎?

就會上分歧,趙指戴耀廷會私下找與會者游說,並曾於新東和新西進行意向性投票,通過「會運用」否決權的字眼。而戴最終起草的各區協議提及「會運用」或「會積極運用」否決權,區諾軒曾形容非與會者共識,是「戴耀廷的共識」;趙亦承認不知協議是於何時達成或有否達成,只是相信戴稱各區已達成共識並已將協議向與會者傳閱。

趙指簽署協議為戴原本計劃,惟他和區諾軒向戴反映會有DQ風險,戴終決定毋須簽署。而鄒家成等其後發起「墨落無悔」,趙指有溫和民主派因擔心得失支持者而簽署,黃之鋒及朱凱廸亦分別於九東及新西倡簽以戴的文件為藍本的共同綱領。趙形容本土抗爭派與傳統民主派互信極不足,但他認為即使沒簽協議,戴和區仍可為會上共識做證。

那會上共識是什麼?在唯一一份所有被告都有簽署、由民主動力草擬的提名表格,列有「我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包括『民主派35+公民投票計劃』及其目標」。趙主問時稱該「共識」包括進行初選投票及同意否決預算案,惟盤問下又同意不包括當選後行為。

趙並指,上述條款是在「墨落無悔」發布後加入,其寫法「籠統」,因各區運用否決權字眼不同,並用以安撫和迎合主張簽和不簽協議的本土抗爭派和傳統民主派,讓他們各有解讀,如「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黎敬輝亦準備了選舉按金收據,列明若違共識將不發還按金,趙指原由戴和區決定有否違共識,但因趙其後退出初選、立法會選舉亦延期,故無考慮有否違共識便將所有按金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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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新界東協調會議發生什麼事?是否有區諾軒不知情的「黑盒」過程?

據現時證供,運用否決權在新界東引起較大爭論,不過區諾軒和趙家賢就會議情況的說法有所不同。區供稱,首次新東會議主要討論協調機制,而第二次會議鄒家成質疑協調文件為何用「積極」而非「會」運用否決權字眼。會上社民連、街工表示有保留,民主黨代表莊榮輝稱不獲授權處理,鄒要求即場投票不果,戴耀廷並建議用「積極」,指「比乜都唔用行前一步」,最終未達共識。

不過趙家賢則指,相關爭論在首次會議已發生,當時有本土派提及支持戴耀廷「攬炒」文章,戴遂解釋望以否決權作籌碼與中共談判,指當選後任期可能只有7個月,並倡共同綱領用「積極運用」字眼。莊榮輝質疑難道起醫院學校也反對,鄒家成則倡用更進取的「會否決」,指要用盡方法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二人「企咗起身」討論,莊並稱不獲民主黨授權投票,何桂藍亦稱要將立法會變成「抗爭陣地」。趙指因他已留意到該討論,故着助手不用記下。趙亦稱會上有本土派質疑民主動力是「大台」,他有作回應。

至於第二次會議,趙沒有出席,助手筆記則指戴耀廷曾稱共同綱領不提否決預算案「難合乎公眾期望」,鄒家成稱要入立會「癱瘓政府」,何桂藍稱「綱領更進取較好」,趙指本土抗爭派想「拉倒」傳統民主派一起運用否決權。區諾軒曾稱鄒會上要求就否決權字眼投票不果,終亦沒有達成共識;並對鄒其後發起「墨落無悔」提及各區「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懷疑是否有他不知情的「黑盒」過程,亦對新東文件採用「會運用」感被「蒙在鼓裏」。

不過趙就引助手指戴當時稱協議要「出最後版本」,望以表決「比一個主流嘅大方向出嚟」,最終會上進行非正式的意向性投票,「會運用」字眼獲大多數「so-called 通過」。趙事後曾向戴反映民主黨代表應不獲授權,對結果感詫異,戴則稱起草最終協議時會給予所有與會者,亦會處理民主黨情況,並在兩日後發出寫有「會運用」字眼的新東協調文件。

辯方曾質疑趙家賢將兩次會議的情況混淆,趙否認。不過趙承認錯指陳志全有出席首次會議,亦誤指已退黨的李永成為民主黨代表;他在首次會議亦遲到,會上以電腦處理區議會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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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發起「三投三不投」的吳政亨是組織者一分子嗎?

區諾軒曾指不認識吳政亨,亦從不視吳為組織者,趙家賢亦指上庭時才知「李伯盧(吳政亨網名)」是吳政亨。惟趙指,李伯盧的文章予人印象是初選組織者,他曾向區諾軒和戴耀廷查詢,區稱不認識此人,戴則指李伯盧是其粉絲,指民間團體對推動初選很有用,並向趙承諾「三投三不投」與初選大會無關。

八)趙家賢為何退出「35+計劃」?退出後還有其他工作嗎?

趙家賢表示,《國安法》實施前後開始質疑初選合法性,但因社會熱切期望初選、戴耀廷指沒違法、行會成員葉劉淑儀和湯家驊亦指不覺得違法,「好難話即刻退出」。而中聯辦及港澳辦在初選投票後譴責初選涉違法,趙7月14日才讀畢戴耀廷〈真攬炒十步〉一文,感「心寒」、如「世界大核爆」,並認為戴同日向參選人發訊息稱不提否決每個議案和癱瘓政府,是「好清楚知道踩到界」。

區諾軒同日致電趙稱會退出初選,原本商量區先退出,趙再視乎情況。惟抗爭派於7月15日召記者會表明否決預算案,趙認為「完全地失控」,遂於翌日宣布退出,戴同日宣布休息。

趙指,民動原預留80萬委託香港民意研究所進行選前民調,惟因已退出協調、選舉亦延期而沒進行。而戴在8月底至9月初,提出望趙捐80至100萬予民研研發投票系統,收集市民對否決預算案的意見,向傳統民主派施壓。趙不欲與戴的計劃有牽連,改提議捐40萬,惟因被捕而沒有落實。

九)趙家賢庭上更改過多少次證供?說過多少次「法官閣下」?

趙家賢作供期間,至少7度更改證供,亦曾數次更改錄影會面的說法。他曾稱有出席首兩次新界東協調會議,惟其後改稱「回憶返」沒有出席5月5日的第二次會議;在辯方質疑下仍堅稱陳志全有出席首次新東會議,惟數日後指經多次回想,確認陳沒出席;盤問下稱沒印象鄭達鴻和彭卓棋要求修改及移除政綱,惟隔周後改稱回想起有此記憶;在主問時稱有出席首兩次港島會議,盤問時稱只曾出席第一次,至覆問才再稱有出席兩次;亦曾指李永成為民主黨代表,惟辯方指李已退黨,趙改為同意他不代表民主黨。

趙亦數度提出更改錄影會面紀錄謄本,解釋因當時的認知不準確。他曾稱因林卓廷代表「反對攬炒」,故深信新東肯定不會簽共同綱領,惟他要求改為僅對否決財案「表達關注和顧慮」;他亦要求將將傳統民主派對否決財案「都好反對」,改為「好有保留、好有顧慮」。

此外,趙家賢回答問題時,習慣先說「回應」或「多謝」法官和主控,17天作供至少提及407次「法官閣下」、9次「法官大人」,亦至少20次多謝法官或主控的糾正和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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