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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學思政案 王逸戰黃沅琳陳枳森續還柙 押後至11.18區院訊

賢學思政案 王逸戰黃沅琳陳枳森續還柙 押後至11.18區院訊

(獨媒報導) 「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秘書長陳枳森、前發言人黃沅琳和朱慧盈遭起訴《國安法》「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今(3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轉介程序,《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押後至11月18日轉往區域法院提訊。王逸戰、陳枳森和黃沅琳沒有保釋申請,須繼續還柙;朱慧盈則獲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散庭後,眾人向還柙的被告大叫:「加油呀!」、「黃沅琳我愛你!」、「著多件衫!」

案件分兩案先後提堂,律政司代表、高級檢控官李庭偉指,由於控罪和案件背景相同,故申請合併兩案,並轉介至區域法院處理。

4人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當中僅朱慧盈獲《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批出保釋,條件包括不得離港、遵守宵禁令、不得接受傳媒訪問及在社交媒體發表言論等。其餘3人今沒有提出保釋申請。

4名被告為:賢學思政召集人王逸戰(20歲)、秘書長陳枳森(20歲)、前發言人朱慧盈(18歲)和黃沅琳(19歲)。

控罪指,4人於2020年10月25日至2021年6月16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

(1)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

(2)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案件編號:WKCC3801、3838/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