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警方向支聯會六四遊行及集會發出反對通知書。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兩項活動是未經批准集結,任何人參與均屬違法,最高可判監禁5年。
支聯會擬於5月30日舉行六四遊行,及6月4日晚於維園集會,今被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李家超指,警務處處長是按公安條例賦予的權力,及考慮實際情況而作出反對,任何人都參與、宣傳、公告未經批准集結均屬違法。他提醒市民不要以身試法,任何人嘗試挑戰法律,不論是限聚令、公安條例、港區國安法,警方都會嚴肅依法處理。
被問到參與六四集會是否違反國安法,李家超指不會在此討論某一行為會否違反某一法律,但指國安法清晰講明,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用非法手段破壞或推翻中國憲法所訂的根本制度,便屬顛覆國家政權罪,每人都要向自己行為負責,如涉違法行為,會嚴肅依法處理。
黎智英資產遭凍結 李:與正常營商扯不上關係
李家超早前引國安法,去信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滙豐銀行及花旗銀行,指如與黎智英戶口作任何交易,可被判監禁最多7年。李家超今回應指,凍結黎智英擁有的股票,及其公司於銀行的財產,是考慮到他已被起訴兩宗危害國家安全、勾結外國勢力的罪行,有理由懷疑有關資產是相關罪行的財產,所以運用國安法下的權力去凍結財產。他強調針對的是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與正常營商行為「扯不上關係」,亦「相信正常行商的人士不會做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