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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警方國安處拘捕何俊仁,指涉嫌保釋期間干擾證人。他今早約11時,被警方從天后住所押走,他雙手被鎖上手扣。
前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以及前支聯會副主席何俊仁,在反修例期間牽涉4宗非法集結案,自2021年5月18日開始還押。除了「8.18流水式集結」被判緩刑外,其餘3宗「10.1集結」、「6.4集結」及「10.20九龍遊行」案則分別被判監10至18個月,但獲准同期執行,他於2022年7月22日服刑完畢。惟因他另涉支聯會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須繼續還柙。
他於去年8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獲批,條件包括70萬現金、40萬人事擔保、不准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接觸任何外國官員等10項。當時《國安法》指定法官陳仲衡籲何俊仁遵守所有保釋條件,「不要證明我是錯而張先生(律政司代表)是對的。」民主黨前主席劉慧卿向《獨媒》表示,據其了解何俊仁曾患癌症,早前檢查時發現肺部有陰影,憂慮或復發,遂申請保釋,「佢患病要做全身檢查」。
黨媒《文匯報》今年1月曾報導,稱何俊仁頻繁與「反中亂港頭目」會面,指應撤銷保釋。
何俊仁(70歲,律師)與李卓人(64歲)、鄒幸彤(36歲)及支聯會,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